涿鹿闫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掀起的“巡视风暴”,犹如一把把反腐利剑,利剑所指、剑锋所向,“老虎苍蝇”纷纷落马,使违纪违法者心惊胆寒、收敛收手。如果说巡视是一把锋利的“上方宝剑”,那么近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必将使巡视这把“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惩治腐败的前提是发现腐败,巡视就是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战果累累,巡视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推进反腐工作、提振反腐信心,至为重要一点就是让巡视继续发力,实现巡视工作的长期化、常态化,让震慑常在、腐败难存。修订后的条例是对巡视工作探索实践的理性升华,是巡视经验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更好发挥巡视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现实之中,人们常常感叹,对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和“一把手”监督乏力、存在空白。即便是震慑力强大的巡视也有吃不上力、用不上劲的情况。修订后的条例,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原“指导”关系改变为“领导”关系,进一步理顺了巡视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扫清了巡视工作中的障碍,更有利于巡视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有效发挥巡视工作的威力。
反腐败不是边边角角的修理,而是体系化的治理,让“伸手必被捉”成为大概率事件。如果说巡视只是抓“几个头头”,腐败“中枪”概率很低,必然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修订后的条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这也正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制度化,进一步明确了巡视范围和要求,表明了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巡视全覆盖解决了“面”的问题,围绕一人一事、一个项目、一笔资金开展的专项巡视则解决了“点”的问题。专项巡视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直切要害、定点突破,打法“灵准狠”、节奏“短平快”,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是反治腐败的“点穴手”。这次明确将“专项巡视”写入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这就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使党内监督更为灵活机动,无时不在。
执行条例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强化责任。只有层层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才有抓手、才有根基。新修订条例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责任主体,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规定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视组组长是落实巡视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责任的具体化、明确化,为构建巡视工作责任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