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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副书记因受贿行贿被立案警醒啥?

倪洋军

2015年08月12日10: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正厅级)涉嫌受贿、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今年4月1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钟世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从接受组织调查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不到4个月时间,足见反腐速度之快、力度之大,而作为负有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省纪委副书记,竟然犯有受贿、行贿罪,实在令人痛心疾首。那么,一个堂堂的省纪委副书记因受贿行贿被立案警醒啥?

为官者不能忘根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中央领导是人民的大勤务员。为官者,不能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党员干部,包括某些中、高级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其责,不能恪守勤政为民这一根本,将个人的利益凌驾于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上,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前文提及的这位省纪委副书记,之所以涉嫌受贿、行贿而被立案侦查,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其头脑中已经没有了半点宗旨意识,忘记了人民公仆的身份。近几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包括极少数高级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根本的原因是他们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如何实践党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强化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依然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执纪者更要守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尤其要守纪律、讲规矩。今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恪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纪委来讲,一方面要严格执纪,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作为执纪者更要带头守纪律,才能做到以过硬的作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必须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王岐山同志提出的“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日常管理和基础工作,对自身发生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以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前文提及的这位省纪委副书记,是纪检监察系统的蛀虫、毒瘤,对其立案侦查,并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是正风肃纪的必然选择,同时要深入调查其受了谁的贿,又行贿了哪些人,顺藤摸瓜、深挖严惩。

犯法者终将受惩戒。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也不论其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今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然而,有些干部对法律缺乏敬畏,拿法律当儿戏。前文提及的这位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不仅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受贿,而且为了替自己捞取更多的政治资本,还去行贿,已经将党纪国法全然抛在了脑后,公然践踏法律,不对其严肃惩戒,不足以正国法平民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的,对腐败问题要零容忍,不管级别有多高,谁触犯法律都要问责,都要处理,我看天塌不下来。只有严肃查处腐败,刮骨疗毒,才能使我们的党更加强大、使党的肌体更加健康。党内没有特殊党员,纪检监察系统更不允许有特权干部。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用权“任性”,目无党纪国法,最终必然走向自我毁灭。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清醒,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权在法下行,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才能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道上走好走稳,也才能成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公仆、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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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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