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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企反腐巡视“利剑”发挥威慑力

姚磊

2015年08月11日15:1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深化对国有企业的巡视》一文,文章介绍,2015年中央巡视组将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有的企业知道巡视组要来了,就开始紧张起来,说明巡视工作起到了震慑作用,也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看到了从严治党的成效。

站在更高的层次审视此次巡视工作,其意义不仅在于对国企和金融企业的全面正风肃纪,更是一次将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无缝衔接”的完美探路。反腐倡廉工作,不能依靠领导干部系统内的自查自纠效应,必须重点突出监管环节。界定各部门及企业间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中央垂直领导的监管体系,不敢腐只是现象,不能腐、不想腐才是终极的目标。

事实上,巡视组的工作只是深入基层,直接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不直接处理问题和查办案件,但为何会起到如此之大的震慑作用呢?其实,在众多治理贪污腐败的良策中,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而巡视组最大作用,就在于将本是不透明的“内部信息”,直接曝露在阳光之下,向中央报告,供全社会监督,贪污腐败分子能不望而生畏吗?

有信息披露,才有知情权;有及时查处,才有威慑力。对于之前的反腐监督与执法,有人形容为“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这里固然有很多主客观因素在,毋庸置疑的是,监督不力、制度过软也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反腐不是“一阵风”,巡视工作就像中央反腐的一把利剑,只有把这把利剑打磨得更加锋利,才能更有震慑力。

随着更大规模、更深层次的腐败现象被挖掘,也愈加坚定了国家对于持续性开展反腐工作的决心。这就提醒我们在反腐战略上必须是既积极又稳妥的,绝不能采取消极的、一步到位的方式,并及时总结出易推广、重执行的制度经验。只有这样,才能让腐败分子无立锥之地,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制度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高效的执行。当前,我们除了应该巩固反腐取得“震慑性”成果外,也应当充分发挥民间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作用,重视并利用新媒体传播效应。最后,着手从制度层面布局,根本上带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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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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