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西奇
为推进政策落实,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细则。但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
今年以来,中国官方已至少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尤其是国务院日前召开的常务会议,更明确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如此语境下,部分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细则,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也是意料之中。
从199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到现在,带薪休假入法已有21年时间,但落实情况一直不尽如人意。据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换句话说,还有一半左右的员工并未享受到这项民生福利,已是不争的事实。
政府出台文件,鼓励用人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年休假时间,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然无可厚非。但把单位和个人荣誉评选跟制度落实情况“捆绑”在一起,而且实行“一票否决”,那就值得商榷了。强推休假即使充满善意,恐怕也会落个出力不讨好的结果。
事实上,带薪休假制度在不同单位落实情况并不一样。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执行的相对好些;像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这块,实施的相对较差。究其原因,除了法治环境不成熟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也都有各自的难言之隐。
于企业而言,在经济下行竞争激烈的态势下,它们普遍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为节约成本获取最大利益,大多不支持这种赔本买卖。就职工来讲,虽说要求带薪休假的呼声很高,但出于保岗位、想晋升、得实惠等因素考虑,不敢休、不想休、不愿休的也绝非个别。
带薪休假制度,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公共政策。如何让这项惠民政策更加切合民意?地方政府在出台实施细则前,不妨多些深入调查,多些倾听民意,切忌用行政命令瞎指挥,搞不顾实际一刀切。只有正视不同个体的利益诉求,才能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就是一张废纸。一方面,工会组织应切实肩负起职责,督促所在单位履行好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让想休的有保障未休的拿补贴。如此,带薪休假才能从纸上谈兵向大众福利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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