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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岂能因升迁受挫而“变质”

苏坤

2015年08月05日15: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报道,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日前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定边飞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判处边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后,边飞并未提起上诉,这一判决已经生效。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认为在其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点滴的成绩,却因未能获得提拔,实现心中“理想”而导致心里失衡,进而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表面看似情有可原,实则是党性观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政绩观偏差、个人私欲膨胀导致,没能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背离了党和人民的要求。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无论什么岗位、哪个级别的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官位高、权力大仅仅意味着责任重、付出多,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而不能为自己捞好处。正确对待个人的利益得失,自觉视事业重如山、视名利淡如水。不能把自己干过的工作、出过的成绩或做出的贡献,作为向组织提要求、要回报的筹码,不能把为民和做官二者本末倒置,更不应该舍本逐末,群众认可、人民满意才是党员干部最大的政绩。

孙中山先生有句名言:“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 程连元、王凯军、吕志成等之所以能够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不是因为他们的官职,而是因为他们心中时刻装着老百姓,并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过上了幸福生活。相反,不少官员虽然官职很高,升迁很快,但是却不能做到秉公用权,服务为民,最终只能因背离人民群众而被拉下马,只能被永远的钉在耻辱柱上。

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最高标准,将改善民生、造福群众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呼声、需要、支持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出主意、作决策的第一信号和选择。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勤政为民、扎实苦干、久久为功,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的点赞和组织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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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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