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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严于国法是对干部的最好保护

武西奇

2015年07月13日14: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8日至10日在陕西调研。他强调,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创新。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鲜明观点和重要论断。王岐山书记此次调研再提“坚持党纪严于国法”要求,除了宣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外,笔者觉得,这一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好保护。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事实的教训已经十分沉痛。梳理落马官员的通报,涉嫌违纪违法可谓是常见的字眼。也就是说,当贪官被查处时,他们早已突破了党纪的红线。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正是由于党纪过于宽松,才导致官员一步步滑入违法的深渊。

严是爱,宽是害。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就是要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干部行为,把干部权力关进规矩的笼子里,无疑为避免干部犯下更大错误设置了一道屏障。

毕竟,违法乱纪所承担的后果大不一样。违反党的纪律,葬送的至多是前途或饭碗。可一旦触犯国家法律,那失去的将是自由或生命。两相比较孰重孰轻,想必这个账谁都能算清楚。

实际上,自从十八大以来,党纪严于国法并不鲜见。无论是中纪委每月对违反“八项规定”干部的通报,还是对昆明原市委书记张田欣、江西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的断崖式降级处理,都让我们从中窥见了从严执纪正日益凸显。

干部并非天生就是贪官,他们的堕落大多是从违纪演变成犯法。在这个过程中,党纪绝不能被虚置。对苗头性问题应扯袖子,对顶风违纪要出重拳,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权势大而破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此倒逼干部收敛收手。

当然,干部若想真正保护好自己,最管用的办法还是要提高自律意识。试想,如果干部都能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都能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党纪即使再严厉,问责板子也不会落到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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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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