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干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一个地方的发展,兴在干部,衰也在干部。从严治党,务必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在历史上,一些明君很注重吏治,例如汉文帝下诏,官员不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接受下级官吏的宴请,否则就会被免职;官吏贪赃枉法、收受贿赂,都要大力追究、处以严刑。由于吏治清明,开创了著名的“文景之治”。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治国就是治吏”,针对刘青山、张子善等重大贪污犯罪,他力主严惩不贷,最后形成强大的震慑,成为从严治吏、狠抓作风建设的范例。历史一再证明:吏治清明严格,政风官德就好;反之,则是政苛民怨。
知史可以鉴今。我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举措,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严厉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群众叫好点赞,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成效显著。但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例如有些主要领导,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让一些不称职的人得到了任用;个别领导存在徇私情现象,用人不公,挫伤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在监督环节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一些干部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甚至滑向腐败、犯罪。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落实到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好人是第一步,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坚持人岗相适、公平公道,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出来,决不让脚踏实地的干部吃亏。用好人十分关键,要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挂起钩来,让干部不敢消极、不敢怠慢,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监督管理不能含糊,要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对某些干部的不适当言行要进行预警,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在的,坚决进行调整,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最近,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积极探索“能上能下”制度建设,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激励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让政治生态更清朗,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全面小康的引领者、深化改革的担当者、依法治省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