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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受贿超过十年为何发现不了

肖蓟

2015年07月07日09:45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受贿超过十年为何发现不了

  报载,继广州市检察院近日公开披露广州交通系统3名官员涉咪表贪腐案后,广州交通系统再曝腐败窝案———自2012年以来,天河区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办交通领域商业贿赂案20件20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人,涉案总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其中,部分官员受贿时长超过10年(据7月4日《广州日报》)。

  读着这则报道,我先是心生困惑:部分官员在长达10余年时间内多次受贿,他们的“尾巴”非但没有露出来,而且若无其事、安然无恙,倘若不是拔出了萝卜,未必能带出这些“泥”。而他们除了手中掌控着特殊资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外,并非贪腐有招、隐瞒有术,何以一个个“包”得严严实实,“捞”得欢欢喜喜?一番思考之后,找出个中原因———监督形同虚设,俨如“短板”一块。

  据天河区检察院介绍,在该系列贿赂案件中,52%的案件发生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环节。由于对初始审查工作缺乏有效监督,部分人员在道路运输许可证发放、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方面拥有较大权力。于是,便通过为企业获取运营牌照行政许可等,公然受贿。

  对那些手握实权、身居要职的公职人员,经常性的教育固然重要,针对性的制度必不可少。只是,这些都是“软措施”。更重要、更管用的是,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及时有效的监督。尤其是,办事流程是否规范、审批事项是否合理等,要做到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一旦发现违纪苗头,应及时“扯袖子”———给予批评帮助,辅以教育警示;倘若出现违法事实,则应果断“抽鞭子”———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以严法纪,以儆效尤。否则,监督现“短板”,“牛栏”难关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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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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