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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读习近平“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

郑端端

2015年06月29日12: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下午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们党长期执政,既具有巨大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挑战,必须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人民的力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管理、监督。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十八大以来,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带领下,我们党的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针对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集体学习,从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强调反腐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继续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出实招、出狠招,突破“禁区”,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作风问题也好、腐败现象也罢,为什么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树倒病根在、治标难治本,归根结底就是没有效建立起一套管长久、管普遍的法规制度。“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道私者乱,道法者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法规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风改到深处,反腐推向深层,最根本的是法治,最管用的是制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游必有方”,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以问题为导向,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坚持“破”“立”并举,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法规制度。既要有重点地完善惩治腐败和作风建设监督惩戒方面的制度,又要进一步细化党规党纪,切实划定纪律“底线”,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全面立规矩,让规矩无所不在,没有漏洞、死角,有效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严惩腐败分子是保持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必然要求。“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严管党、从严治党,在“打虎拍蝇”中剜除破坏政治生态的恶性毒瘤,一批腐败分子受到查处,树立了党的威信,赢得了民心。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绝对不能陷入“运动式”、“一阵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泥潭。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高举反腐败的利剑,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心慈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绝不姑息迁就,以“打虎”、“拍蝇”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毛泽东曾经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政贵有恒,制贵必行。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其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执行到位,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要加强纪律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感,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贯彻执行从严治党的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提高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让法律法规刚性运行,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水平,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是增强制度执行严肃性的保证,责任追究制能否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根本取决于责任追究的严格执行。因此,要健全问责机制,严肃追责,注重实效,将问责更加精细化、制度化、程序化,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以制度约束人、管理人、考核人,做到规定在前、惩处在后,防止在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偏、失之于软的现象,避免或减少随意性,真正体现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可操作性和惩戒性。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不断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腐败如同野草,它会滋生蔓延。法规制度反腐,就是不仅通过体制创新来逐步消除管理的“盲区”和“死角”,更是要“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懈抓下去,才能让权力时刻保持警醒,清除权力滥用的缝隙,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和肌体健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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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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