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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就要让不称职干部“下岗”

胡军

2015年06月29日12: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以往,很多人把组织部门的干部工作职能,简单地理解为提拔使用干部。随着近日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意味着今后组织部门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及时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直是干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虽然这些年来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任期制、聘任制、辞职制等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疏通了干部“下”的渠道,但在实践中由于调整不称职干部缺乏明确具体的认定标准和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导致一些干部认为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工作上拖拉一些、作风上飘浮一些、自律上放松一些,组织上也奈何不得,自己就像进了保险柜。于是一些干部产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心态,出现了为官不严不实、不为不力、不正不廉等落后状态。

干部不称职的种种表现,属于干部管理中的“慢性病”和“隐性病”,虽然只是疾在腠理,还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硬伤”,但不及时防治,不仅会使一些干部浑浑噩噩混日子,最终小病成大患,而且产生“破窗效应”,助长庸政懒政之风,导致干部在比较中失衡,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让“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干部挤占勇于奉献、甘于担当者干事创业的舞台。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影响干部队伍的活力,最终损害群众利益、阻碍改革发展大局。

提拔一个干部不容易,拿掉一个干部也很难。干部的上与下,直接关系到一个干部的成长与进步,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班子建设和工作开展。尤其是“下”一个干部,触及的利益矛盾可能比较尖锐,碰到的阻力和困难可能比较复杂。如果没有一种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而是错误地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一味地采取“和稀泥”和“抹光墙”的办法,无原则地“拉一把、送一程”,就会导致干事创业的干部受气,滥竽充数的干部得利,从严管理干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组织部门要坚持一手抓选拔任用、一手抓监督管理,不仅要“栽花”,还要“拔刺”;不仅要“发帽子”,还要“拿帽子” ,对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要敢于亮剑,果断调整下岗。这次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若干规定》,明确“下”的标准、“下”的渠道、“下”的纪律,使解决干部“下”的问题有章可循。各级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敢于唱黑脸,勇于当包公,不怕得罪人,健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对不守规矩、不干净、不作为、不实在的干部敢于刮骨疗伤,及时把那些不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树立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鲜明导向,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在从严治吏中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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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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