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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死刑”并非打拐的撒手锏

武西奇

2015年06月19日13: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据6月18日新华社)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是父母生活的希望。人贩把别人的孩子拐卖异地他乡,这对一个家庭尤其是孩子的父母而言,无异于致命一击。从这个角度看,大量网民在社交平台表态支持将人贩一律处死,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

说实话,一律处死的建议,听起来虽然很解恨,但客观上根本就站不住脚。要知道,死刑对犯罪的震摄是有限的。像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哪一个不是掉脑袋的罪?可现实中,杀人贩毒从来都没淡出过我们的视野。如今加了个“一律”二字,就幻想能吓唬住人贩子,未免有点太傻太天真。

毕竟,严刑峻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只能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加以判断,而不能不加区别地来个一刀切。否则,一旦违背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原则,无论罪轻罪重都将其置于死地的话,非但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当中。

其实,拐卖儿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买方有需求。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为了延续香火不惜高价收买儿童,这就为贩卖儿童提供了旺盛的市场。有买就有卖,只要利益足够大,就不愁有人敢提着脑袋做生意。

毫无疑问,在利益驱使下,死刑未必能遏制住人贩子的犯罪冲动。在打拐问题上,不是说法律越严苛犯罪行为就会越少,以暴制暴的做法实不可取。因此,要让“天下无拐”真正照进现实,打拐就必须要从“重打击、轻预防”的误区中走出来。

事实上,打拐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严打还远远不够。根治贩卖人口问题,除了对买卖双方要保持严厉打击外,加大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简化孤儿领养手续,建立失踪儿童DNA数据库等预防措施同样必不可少。打防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切实降低拐卖儿童的犯罪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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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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