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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带病提拔”不仅要靠查办贪官

张磊

2015年05月11日16: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纪委网站日前刊发系列文章,探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文章指出,中纪委查处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很多都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如果省区市党委不作为,不把腐败遏制在基层,让有问题的人逐级提拔,最后就会把问题全部推给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只靠中央抓,那能抓得过来吗?

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既损害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又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污染着从政环境。透视其成因,固然有“带病”官员善于伪装、“病症”隐蔽性强等因素,但若非一级党组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放纵,其又如何能逍遥法外、招摇过市。中纪委此番发文,剑指“带病提拔”的病根,一句“带病提拔的干部只靠中央抓不过来”的箴言,更是发人深省,引人深思。

诚然,反腐是纪检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揪出带病提拔的官员于巡视工作而言也算分内之事。但如果将遏制“带病提拔”现象完全寄望于反腐工作,寄托在中央巡视工作身上,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对地方党委而言,更显得缺乏责任担当。所谓“知子莫若父”,论起对所管辖干部情况的了解,任何单位都不如一级党委掌握的全面。毕竟,其既可以通过组织、纪检部门掌握基本情况,又能通过群众监督摸清问题所在,相比巡视组要花时间费精力一点点摸清状况而言,各级党委对所管干部的优缺点了解的肯定更全面、更透彻,对遏制带病提拔现象,也理应担负起第一道防线的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和重点是从严治吏,从严选好管好干部。通过中央巡视工作揪出带病提拔的官员,固然大快人心,但其毕竟有一丝亡羊补牢的意味,是一种事后“补漏式”的监督。只有防微杜渐,做好事前监督,才能减轻带病提拔所带来的危害,而这有赖于各级党委充分扮演好把关者的角色。一方面,要细化提名制度,厘清提名责任,防止带病干部成为提名人选;另一方面,要核查好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防止有问题的人选蒙混过关。同时,要加强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履行好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

巡视监督是反腐斗争的重要平台,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要想形成全链条、“闭环式”监督的环境,需要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对地方党委而言,理应把巡视工作当成主体责任去落实,拿出敢于动真碰硬的勇气,对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核实,敢于查处,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还应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干部监督全天候探照灯,完善制度监督程序,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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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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