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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国办发文要多久 总理说最多七天

2015年04月30日09: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30日电 近日,李克强总理对文件运转流程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文件,如无特别重大修改意见或其他特殊原因,7天之内必须下发。29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规定:无论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还是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文件,都必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网友们纷纷认为,总理要求文件流转的7天时限,不仅直指庸懒散的积弊,更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搭起了传达政令的高速路,让群众看到新政策的“盼头”,就能尝到“甜头”。

工作不能靠空喊,也不能光靠表态,只能靠真抓实干。网友“村里的girl”认为,好政策就要快落实,如果拖久了,不仅会打折扣,有时还会因为现实环境的变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让群众空等一场。网友“湖畔老茶”则认为,各政府部门还须自上而下拧成一股绳,政策的落实、文件的下发不该且不能自设“门槛”,否则只会遮蔽了顶层的“好声音”,削弱了群众的“获得感”。“通则不痛”,网友“言成诺”在帖文中谈到,政令畅通是党和政府相关政策、精神得以落实的前提,总理的强调,就是要为政令传达打通一条高速路,治愈在政令传达中存在的“梗阻”现象,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埋下伏笔。

网友“青青子心”认为,总理的“7天限令”直指问题要害,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向时间和速度要质量要效益,让政府运行提速,为中国改革发展增速。网友“画乡柳毅”认为,“7天时限”的制定,抓的是文件运转,统筹的却是简政放权、提质提效的全局,最大程度消除了部门推责、拖沓的时间和空间,倒逼其认真履责,使得基层群众“听到楼梯响,就见人下来”。网友“桔子”认为,“7天时限”从制度上遏制了慵懒散之风,要想落实到位,还需形成各项奖惩、问责和考核机制,对无故延迟下发文件的天数要做出具体量化考核措施。网友“书院挹秀”认为,文件下达就要一竿子插到底,直接送到群众身边。有“时”效的政策才会有“实”效,上传下达,下传上结,不拖不推不放过,这样的政府才能有效率,才能帮群众解决问题,让群众听到“盼头”、就能尝到“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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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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