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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帽子”,纪委书记才能甩开“膀子”

胡军

2015年04月28日13:3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构,对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责任,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党章规定,纪委由同级党代表大会产生,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既加强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纪检机关的相对独立性,对强化党纪监督起到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纪委书记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很大程度上是同级党委的意见占了很大分量,尤其是纪委副书记的任免,更是由同级党委动议安排。这就导致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中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难于落实到位,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同级党委及其他班子中存在的问题不敢批评、不愿批评,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该抓的没抓好,该管的没有管住,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置若罔闻,甚至出现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损失很大,影响很坏。

问题是改革的向导。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中央坚持顶层设计,从源头抓起,着力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次下发的三个办法,明确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意味着上级部门在纪委书记任命中有了更多的推荐权和话语权。这样有利于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在履职尽责工作中,不再因担心“帽子”而束缚“膀子”,而是可以板起脸来“当包公”,直起腰杆“唱黑脸”,轻装上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在纪委书记选拔任用中,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提名的权重强化一分,考察识别的责任就增加一分,坚持原则的作风要求就提高一分。在提名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时,要坚持好干部的标准,体现纪检工作的要求和特点,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从严考察、从严把关、从严选任,做到负责提名、全面考察、慎重推荐,真正知人善任、任人唯贤,切实把那些讲政治、守规矩、业务强、敢担当、反映好的干部放到纪委领导岗位上来,确保选拔出来的纪委书记副书记过得硬、立得住、用得好、经得起考验。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效。上管“帽子”不仅是要发好“帽子”,也可拿下“帽子”。对那些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履行监督责任缺位的纪委书记,要进行问责处理。谁监督管理不力、落实责任不力,谁就要“挨板子”、“拿帽子”。通过从严监督管理,使纪委书记认识到廉政建设不抓不行、抓得不严出了问题也不行。对那些袒护包庇各种不正之风,甚至与腐败分子同流合污、沆瀣一气的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纪检系统,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纪检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为打赢反腐攻坚战和持久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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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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