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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评论员:“天网”行动开辟反腐“第二战场”

2015年04月24日08:13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天网”行动开辟反腐“第二战场”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2日披露上述外逃人员基本信息并分析指出,百名外逃人员近半数曾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六成以上涉嫌贪污受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去年以来海外追逃就开始多箭齐发,中央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增设国际合作局,最高检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和违法所得没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公安部启动“猎狐”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天网”行动是今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重要行动。而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国际通报,其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此次集中而具体地公布“天网”行动全球通缉的100名外逃人员信息,涉及姓名、性别、外逃时间、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等等,在我国尚属首次,但说明不仅国家对外逃人员的情况掌握得非常精准,而且追逃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通过红色通缉形式,驻在国刑警就可在尚未签署双边引渡协定的前提下,以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的形式,协助中方的海外“追逃”行动。这意味着,我国可在一时难以获得双边司法合作实质性突破的情况下,迈过海外追逃的部分掣肘,充分调动各种资源、渠道,提高追逃效率。

以前,贪腐官员曾经认为逃出国门就“安全”了。但十八大以来的事实已证明,“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并不因地域限制而失效。一张“天网”被撒下,在中国追贪的工具箱中,“天网”所承担的重任,是让贪腐者即便逃往天涯海角,也在法律范围内一视同仁。从此次公布的名单来看,最年轻的被通缉者,是北京市通州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刘勖,1984年出生,两个月前刚满31岁;最年长的是71岁的福州市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徐聪荣,1994年退休,十余年前在福州肃贪风暴中携家眷潜逃美国。可以看出,我国对于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的外逃人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外逃时间长、年龄大或其他因素而人为设置反腐盲区。中纪委已明确表示,这次公布的名单只是其中一部分,今后对于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发现一起、通缉一起。

“天网”行动标志着境外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深入,它将重点放在腐败犯罪分子外逃的主要目的地国家,而追逃目标从以前“猎狐”行动当中猖狂外逃的经济犯罪分子,转向通过非法转移资产,通过获取当地的移民身份在逃匿国已经有了一定根基的人员。对于外逃犯罪分子除了追逃,追赃同样重要。一方面是挽回国家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尽可能地把损失减少,另一方面是要切断这些外逃人员在国外生活的非法经济来源,把他们真正在经济上孤立起来,创造遣返回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张开的海外追逃天网下,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完善。首当其冲的是我国签署的引渡条约仍然比较少,到目前为止,签约39个,生效29个。国际刑警组织虽是国际组织,但没有逮捕权、侦查权、起诉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追逃效果。随着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在反腐、洗钱以及司法协助方面合作不断加深,反腐工作也将面临更复杂情况,从根本上说,与更多国家签订双边引渡协定,才能让海外追逃通过法律走上快车道。而比追逃更重要的,则是防逃,束紧制度口袋、做好制度预警,从源头上防止相关人员遁迹国外。

“天网”行动,利用境内外两种力量在国外开辟反腐“第二战场”,进一步传递出“国内打虎不设限,境外猎狐不减压”的信号,将成为打击腐败的有效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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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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