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娴
近年来,青海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招人难”“不愿留”的情况较为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青海省日前出台措施,通过降低考录标准、拓宽考录面以求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队伍。还规定,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且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时间不计入被借调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计时。
人才是事业之基、发展之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更加需要人才到基层、艰苦地区干事创业,然而,在中西部的艰苦偏远地区,尤其是基层单位,公务员“招人难”“不愿留”问题长期存在。这些地区原本就需要干部,却又偏偏招不到、留不住,“用人之渴”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去年9月份,为解艰苦偏远地区基层“用人之渴”,人社部联合多个部委发布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提出降低进入门槛、扩宽来源渠道等“低考录标准”措施。此次青海所采取的这些“低考录标准”并非创新举措,其他地区都是这样操作的,也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招人难”问题。
可是,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在干部引进来之后,还存在“引进来作用发挥不了,作用刚显现却又留不住”的现象。服务期限这一硬性规定,从理论上讲确实可以留住人。然而,从实践操作上看,一些地方关于服务年限的规定形同虚设:上级部门一个招呼就可以借调基层单位的人,基层无可奈何。
为了解决这一“潜规则”,保证基层公务员能够专心服务基层,此次青海省除了规定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外,还明确规定“确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每次不超过3个月,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借调时间不计入被借调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计时”。这无疑是为服务年限这一硬性规定再上了一道“硬杠杠”,尤其是规定“借调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年限计时”,可谓“最严”服务年限计时。在这样的服务年限计时之下,借调就意味着服务年限会延长,这样年轻干部自然不愿意再被上级借调,而上级单位也无法再打着“为你好”的旗号理直气壮的向基层“要人”了!
当然,基层单位要留住人才,除了硬性规定,还要柔性关怀,即关心基层干部成长,解决好新招录干部的后顾之忧,做到“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让其“下得去、上得来、留得住、干得好”。这样,才能最终实现人才强基层、基层育人才的良性互动发展局面,让“用人之渴”真正得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