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检察日报:干部召回应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庄德水

2015年04月21日08:46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干部召回应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党纪政纪处分,相反,应该把所有受到一定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都纳入召回范围。

  更重要的是,召回本身不是目的,是重在解决干部身上的思想误区、认识偏差、心理负担、能力缺陷等问题,与此相适应,要完善干部召回后的教育机制和考核机制,明确召回程序和重新上岗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召回干部采取相应的措施,敢于较真碰硬,做到真“维修”、真“返工”,让为官不为者在思想上真正受到触动,在心灵上真正得到洗礼。在这里,期待尽快实行干部质量终身制,发生干部质量问题,要根据“质保”承诺,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干部实行召回并依纪依规加以处理。

  干部召回制度要获得社会支持,必须在实践中“召回”干部的“激情燃烧的岁月”,“召回”社会公众对于领导干部的信任。

  近日媒体报道,为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不胜任现职干部”划定了12种情形,包括工作不思进取、不谋干事,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以及在单位或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拉帮结派搞内耗,办事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等。

  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中,治理懒政庸政和为官不为现象是一项重要任务。对于这些问题,当前不是缺乏政治决心和惩治力度,而是缺乏有效的监管方式和科学的管理手段,给为官不为者套上“制度的笼子”,让他们丢“面子”、挪“位子”。成为领导干部决不意味着进了“保险箱”,可以过上撞钟和尚的日子,也决不意味着“能上不能下”“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从严治党要求刹刹领导干部的霸气,更要求刹刹领导干部的官气,对于不胜任者,有必要让他们“返工”和“修理”。

  与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制度、汽车召回制度等相比,干部召回制度应该说是一种新事物。以前,我们习惯于运用“一票否决”来监督和制约干部,在一定方面忽视了干部培养成本和人才资源的浪费。而干部召回制度则充满了人性化管理色彩,毕竟干部管理是一个发展过程,对一个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不可能一步到位,必要时,可以根据考核标准和惩治要求予以“回炉淬火”。比如黔西南州有的单位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组织召回干部进行军训一天,看电影《焦裕禄》学习焦裕禄的奉献精神等。如果考察不合格,则将采取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乃至辞退和解聘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可以说,干部召回制度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让召回干部通过反思和教育来实现“自我救赎”,又体现了治病救人的原则,让不胜任的领导干部通过重新教育和考核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管理学中有一个彼得定律,根据这个定律,对一个组织而言,一旦组织中的相当部分人员被推到不称职的级别和地位,就会造成组织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发展停滞。有一些干部的不称职可以归因于这个定律。如何突破彼得定律,让干部更好地胜任领导职责呢?干部召回制度的实践恰恰给我们提供了启示。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为官不为,既可能是个人原因,包括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等问题,也可能是机制原因,包括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体制和考核规范等问题。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让不胜任干部重新参加教育培训,深刻反思不正当行为,体现了干部责任管理的要求,以及党政主管部门对干部质量的负责态度。

  干部召回制度是解决干部管理问题的一剂良药,但绝非“万应灵药”,这个制度能否发挥作用,不能“一召了之”,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实现干部召回与干部监督、干部问责的协调一致,让干部召回成为干部监督、干部问责的有效补充。待条件成熟后,可以考虑从顶层设计层面把干部召回作为一项经常性举措纳入干部管理体系,强化干部召回的强制性和威慑性。与此同时,要关注干部召回与现行公务员管理规定的衔接,避免用干部召回简单地替代干部问责,更不能用干部召回来替代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