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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官卖官”也应一案双查

武西奇

2015年04月20日15: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媒体报道,刘贞坚5年受贿116次,总额858万余元,其中收受41名下属买官贿赂739万余元,占其受贿总数的86%,是典型的卖官。

刘贞坚把卖官当作生意做,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这是他咎由自取。但笔者要说的是,在这场交易中,买卖双方可是一条绳上的蚂蚱,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今,卖官者已被绳之以法,那对参与买官的下属就不能法外开恩。

试想,如果买官的人依然坐在台上,无疑是在变相鼓励其他干部继续投机。更为重要的,买方提“钱”进步,显然不是花人民币来买为人民服务。毫无疑问,其买官的动机就是为了捞油水,乃至有朝一日也能加入批发官帽的行列。

买官卖官看似你情我愿,但其危害却不容小觑。须知官帽是种稀缺资源,一旦被用于买卖,不仅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发生,而且会滋长贪腐的蔓延,甚至会给当地政治生态造成难以弥补的污染。

其实,买官卖官已是一出老掉牙的戏码,公众对此早就产生了“审丑疲劳”感。“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之所以在官场上不断上演,说到底还是查处偏软震慑不够所致。

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买官卖官则是最大的用人腐败。一个社会,只要还是一个正常的社会,都不会容忍这种问题一再发生。因此,要斩断官帽交易链条,对买官卖官必须得一案双查。既查清卖官者的贪腐事实,又深究买官者的资金来源,该处分的处分,该法办的法办。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才能倒逼干部收敛收手,不敢触碰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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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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