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
前不久下村调研,听到件怪事。政府准备出钱修山坪塘,帮群众解决用水难问题,可村民不答应。他们对基层干部说:先写保证书,确保山坪塘不漏水才能修。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越来越注重民心工程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然而,也必须看到,一些水利设施成了绊脚石,被迫瘫痪在浇灌最后“一百米”的不计其数;“功在当下,利于千秋”的民心工程,成为“闹心工程”,便民电话、僵尸网站也背离了“便民”的初衷,沦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产物。
如此也难怪,政府精心打造的“民心工程”被群众逼得签下“保证书”,究其原因:其一,工程监管不到位,设计不严谨,施工不合格,更有甚者将民心工程当成“发财树”,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竟然还能蒙混过关,其中必然暗藏贪腐。其二,地方政府只求面子、不顾里子,一味大包大揽,跟风大建,贪大求快,反而引起群众反感,劳民伤财,遭人唾骂。其三,追究问责缺席,民心工程成了忽悠民意的道具。针对推诿扯皮、烂尾的民心工程,毫无约束惩戒机制,一些民心工程干涸了“民心”,群众屡屡“碰壁”,领导干部却“毫发无伤”。
政府为民办事还要被逼写下“保证书”,这更像是一封羞辱信。如果政府不及时反思,深刻反省,任由这种形式主义的民心工程“烂尾”,不仅会伤害群众的感情,更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民心工程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政府对民众的关爱和体贴,也可以照出一些官僚主义的歪风,要坚决杜绝民心工程沦为“花架子”。政府部门要科学规划,不能做“甩手掌柜”,不仅重前期建设更要重后期的维护,对存在的贪腐官员,必须拔出萝卜带出泥,一经发现,严肃惩处,绝不姑息。此外,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决策终身追究制,对官员决策失误、虚假工程和劣质工程导致的浪费社会财富的行为,应当用行政手段甚至法律手段进行严肃追究,对上级监督不到位、审批验收不严格等行为,也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