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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上缴5500万“廉政金”能换来“平安符”么

江宇

2015年04月20日14:1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连续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共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元“廉政金”。这位出手如此“霸气”的官员,便是曾经说出“钱财已上交纪委,不怕告”狂妄之语的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可惜霸气有余,底气却不足。庭审现场,洪金洲坦言,其上交“廉政金”是由于“惧怕”和“打消别人对自己的怀疑”。洪金洲的一语,揭开了当前部分官员“一边贪腐一边清廉”的假象,直指廉政账户的漏洞。

本来,廉政账户是给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将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谢绝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上交的“绿色通道”,设立初衷是为了使公职人员避免被动收受“红包”带来的烦恼,促进自身廉洁自律。

然而,现实生活中,本应作为反腐有益补充的廉政账户,却被一些官员打起了小算盘、动起了小心思,廉政账户尴尬沦为贪腐官员的“遮阳帽”。一来,“留下大头上交小头”成为惯用伎俩,一边用诸如“钱财已上交纪委”的拙劣借口忽悠行贿者,一边试图以“上交款”向纪委标榜自身为官清正廉洁,如此一石二鸟之计,何乐不为?二来,部分官员在东窗事发前往往“闻风而动”,将可能被调查的款项全部打入廉政账户,给自己一个“不湿鞋”的机会,也试图利用存入廉政账户中受贿金额认定的法律空白,避免自己“罪加一等”。

就目前而言,廉政账户的反腐效益,只体现在真正两袖清风、拒礼拒贿的老实人身上。对贪官而言,廉政账户不过是作秀的工具,更有可能成为规避罪行的“避风港”。

此前媒体报道,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其上交廉政账户的75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并没有算进受贿范围。果不其然,洪金洲案中,巨额的“廉政金”成为庭审现场公诉人和辩护人之间论战的焦点。笔者看来,受贿人听闻“风声”后而将收受款项存入廉政账户的,不应视为拒贿行为;同时,巨额“廉政金”如何在不清不楚的交代下轻松“入户”,也暴露出廉政账户管理的弊端。如今,公诉人将此笔巨额“廉政金”认定为涉案金额,无疑为企图利用廉政账户将受贿金额“张冠李戴”的贪官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决不能让上交的“廉政金”成为一笔“糊涂账”,如此,才能让廉政账户成为反腐“利剑”。一方面,必须加快建立全国性的廉政账户制度,对上交时限、上交范围、奖惩措施、责任追究、账户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的规范操作,使全国各地实行的廉政账户适用法律统一,让账户厘得清、说得明、管得住,避免给贪腐者预留“防空洞”,防止贪腐者通过种种人情关系或作秀手段,谋取法外“除罪化”处理的“福利”。另一方面,要让廉政账户置于监管下运行,加大对上交“廉政金”的抽查力度,每一笔“廉政金”都要清楚明白,谁送的、送了多少、时间地点等信息要进行留档核实,避免官员搞“交小留大”的把戏。对利用廉政账户逃避罪责、“金蝉脱壳”的贪官,必须核实一个查处一个,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莫让廉政账户沦为干部腐败的“安全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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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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