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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借调乱象”要靠制度开方抓药

江宇

2015年04月01日16: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但由于各种原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关都大量存在各类借调人员。据报道,2014年湖南省仅清理省直机关一年以上借调人员就达1100多人;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清退借用人员1632人;一些国家部委机关正式员工和借调人员之间比例甚至达1:2以上。

借调,是指上级机关从下级机关或事业单位临时借用人员来参与工作,而借用人员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仍保留在原单位。一般而言,由于上级机关临时性工作任务增大,从下级抽调工作人员进行支援,本无可厚非。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乱“借”之风愈演愈烈。

目前来看,大部分单位借调干部,已经不再局限于为重大活动、重大工作、重点项目汇聚“力量”,借调随意化倾向严重。有的美其名曰“培养考察”,实则是寻找无偿用人的机会;有的企图以借调之名“变相升迁”;更有甚者,一些领导干部以“先借后调”为饵干起权钱交易的勾当;等等。这样一来,借调逐渐沦为无偿用人的工具、变相升迁的手段、弄权敛财的跳板,饱受诟病。

干部借调现象,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存在。而制度的缺失致使部分单位借调干部仅仅停留在“口头通知”、“电话告知”层面,不出具正式文件,借调往往仅凭领导一句话,借调谁、如何借调、借调时限等“全都不是事儿”,也容易埋下隐患。

不仅如此,借调的随意性可能损害被借调干部的利益。事实上,大部分被借调干部都具备工作能力强、勤奋刻苦的素质,能得到上级部门的“赏识”,也希望通过好好表现获得调动或提拔的机会,可大多事与愿违,苦活累活都得干不说,一旦出事极有可能成为“躺枪”的“临时工”,有苦难言。况且干部“借”了总得还,因此,无论长期或短期,借调干部大多成了“两头皆无路”、“出力不讨好”的“漂移”一族。

说到底,干部借调的诸多弊病,皆源于干部管理制度存在“隐疾”,导致干部流动、交流、选用的监管系统免疫力下降,遭受“病毒”侵袭。笔者认为,借调作为当前公务推行的一种形式,就得如跟班、交流等形式一样有法律制度的保障,让借调有法可依、有理有据。要在公务员法律关系中明确借调的定位,规范程序,减少干部借调的随意性。有了制度“药引”,还要开出“监管”药方,促使干部“漂移”整治落到实处。对违规借调的干部,确有必要来次全国范围的大清理,继续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打击“亲情借调”、“关系借调”、“金钱借调”等破坏干部选用的行为。

当然,治理“漂移”乱象,并不是简单地将所有借调干部“一棒子打死”,或是全部“贬”回原单位。治“堵”更要善“疏”。一来,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对借调单位的监管,秉承“非确有必要绝不借调”的原则,严格编制管理,严肃人事调动纪律;二来,要为借调干部营造一个能够“名正言顺”工作干事、参与竞争、享受福利的环境;最后,要通过教育引导等手段,引导上级部门通过正规渠道选人用人,劝导基层干部扎根基层,通过正常的考核机制晋升、挂职、轮岗、交流到上级单位。

唯此,才能既解决“漂移”干部的尴尬处境与后顾之忧,又有效规避借调过程中的种种权力腐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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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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