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声
今年,150万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例行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将明确感受到自上而下逐级传导的压力。不仅随机抽查比例提高到10%,不如实填报的,还将一律记入干部诚信档案。
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施行四年有余,客观上,由于全面复核难度太大,国内财务和金融监管水平不足;主观上,不论是出于抵触还是侥幸心理,部分干部或瞒而不报,或报而不实,确实存在制度落空的嫌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也造成了不良示范效应。
从申报项目来看,与其他各国不同的是,我国更关心干部的“家产”和“家事”,可以说,这项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既是出于现实的无奈选择,也必将成为未来申报个人事项的新常态。
为何说是无奈选择?就在前几日,第一百只“老虎”入笼,稍加分析便能发现,大多贪腐官员,往往是干部一人升官,家人一众得利。照理说,家族式腐败并不稀奇,为何“老虎”落马前总是无人知晓,而一待“老虎”落马,各种潜藏已久的贪腐“父子兵”、“兄弟党”都能立马暴露无遗?
若是仅仅归咎于申报制度的落空,难免过于偏激。仅仅2014年,就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和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资格,有一个省更是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省管干部移交纪委处理。可见,光有好的制度不够,更需铁的落实来给力。只有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任前考核,任中监督,任后追责,才能不让制度震慑力受损,不让组织公信力蒙尘。
信任毕竟不能代替监督,地方试点已经展开,就在今年两会上,习近平肯定了上海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并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从制度层面上看,这一试点无疑是“当官发财两条道”的切实反映。仔细推敲也不难理解,对个别贪腐分子而言,若无领导的官,哪来家人的利?
严格干部的家产和家事申报,正是出于这一考虑。只有通过制度壁垒,将公权和私利分割,逐年申报,严加登记并加大抽查核实力度,才能杜绝干部家属借权力光环,行私自牟利之事,以免再次出现干部因管不好“身边人”而落马的尴尬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