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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的六个“决不”凸显法律的权威

林伟

2015年03月13日16: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这六个“决不”引起全国人大代表们的高度关注。他们认为,这份报告的“态度”及其背后的“硬度”“温度”,折射了未来一段时期国家的法制“新常态”。

众所周知,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离不开法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的保障。而一个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什么人,无论其职务多高,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制裁。这既是群众的期盼,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梦的应有之义。

实践也早已证明,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党纪国法是治国理政的最大规矩。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唱响“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最高旋律,绝不能让“特殊的党员”、“特殊的干部”、“特殊的领导”、“特殊的公民”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法院、检察院“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其中,检察机关查办的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达到了28名,创历史最高纪录,就是最好的例证和见证,更是这种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给我们提出了“治国当治腐,治腐必先治权”的考题。

腐败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天敌”,“权大于法”现象不除,反腐败斗争就永远不划休止符。也正因如此,今年的全国两会,在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权”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词;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也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其中就包括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这既是对依法治国精神的诠释,也是对全国人民期盼正义的回应,更是对进一步推进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重要宣示。

特别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六个“决不”,强化的是法制理念,弘扬的是法治精神,体现的是法律权威,无疑给想搞腐败的人敲响了警钟、给搞了腐败的人敲响了丧钟,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极大地增强了全党、全民反腐必胜的信心。

当前,中央铁腕反腐力度前所未有,“老虎”“苍蝇”一起打成绩前所未有,但腐败分子和腐败利益集团仍在负隅顽抗,想要在腐败“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智能化、国际化”等复杂新趋势下打赢“反腐之战”,六个“决不”正当其时,这是对反腐无禁区,反腐无上限,反腐正在进行时最现实的解读,也是对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的最真实的宣告,意味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所以,最高法院的六个“决不”值得点赞,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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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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