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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娇官”绝不能娇惯

李蔚春

2015年03月10日15:0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铁腕治贪腐,重拳扫“四风”,面对党纪党规这些悬在头顶的“紧箍咒”,一些干部开始抱怨“官不聊生”,吐槽“为官不易”,生怕被改革的步伐“闪了腰”,于是乎羞答答不想干事,娇滴滴干不成事,实际上是向中央耍赖撒娇,向“新常态”宣泄不满,成了“娇官”。

“娇官”逻辑的荒诞在于,将全国人民乐见其成的反腐和作风建设推到了官员“勤政、廉政”的对立面,将为官不易当成为官不为的借口。若是顺着这一逻辑,就等同默认了某些领导干部已经把当官的动力和贪腐的红利挂钩。一旦无利可图、无腥可偷,就以廉而不勤、为官不为这种方式消极回应中央要求,把手中的权力和身下的位子当成娇纵任性的资本,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比腐败行为更加恶劣。

“娇官”是权力“任性”、过度娇惯的产物。一种是居功而娇,这种人仗着资深年高,恃功自傲、不思进取,如今眼见提拔无望,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只想享清福,不愿多干事。一种是无利而娇,这种人遇事先算功利帐,利多大干、利少小干、无利不干,“新常态”下可捞的油水没有了,干活的手自然就变得娇贵了。

这些“娇官”习惯了在潜规则的小气候下生存,对官场文化的糟粕、政治生态的雾霾甘之如饴,对于清风正气反而望而生畏、呼吸困难,对旧生活仍然抱有幻想,企图通过不作为,躲过这场反腐败和作风建设的雷霆风暴。殊不知,党惩治为官不为的态度是一贯而坚决的。早在去年一月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就曾指出:“有的党员、干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绝不能小视”。一年之后的全国“两会”上,为官不为的问题又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两次提及,正是对心存侥幸、伺机而动的“娇官”明确回应和敲山震虎。

治理“娇官”,制度规定对干部不能“娇惯”。在今年的“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省级政府要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官员个人晒出权责清单的做法大有可探索的空间——通过清单的方式厘清官员手中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将是否作为具象化,给百姓打分和组织用人提供比对的精确标准。太阳晒透了,污秽腐败自然没有了,用公示公开对干部起到亮短揭丑的震慑作用,没收其“娇气”的资本,倒逼其履职尽责。

党员干部对自己不能“娇惯”。习近平同志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党员干部怀揣公帑,手握公权,就应该有一颗“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公心。只有“清流”多了,“娇官”少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共识形成了,我们的政治生态才能清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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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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