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在今年的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上,骆惠宁书记强调,在新形势下要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
现在,我省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上来了,但结构不尽合理,有的力量仍然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我们要制定实施《青海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更好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
要强化日常工作,促进协同合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深入学习把握民族理论和政策,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府民宗部门要注重综合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
民族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要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把树立正确祖国观、民族观作为硬杠杠,把懂不懂民族政策、会不会做民族工作视为硬指标,切实用好人、选对人;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形成五湖四海各民族干部团结共事的生动局面;要持之以恒地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强化政治纪律、规矩意识,重视退休干部思想问题;要大力培养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造就优秀知识分子队伍;要倍加关心爱护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
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民族工作基础。一方面,要进一步以“三基”建设为抓手,强化政权意识,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另一方面,要引导各类资源配置向基层和基础工作领域倾斜,推动各级干部紧密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基层。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开拓创新,为铸就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美好明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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