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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让农民尽享实惠

顾一娴

2015年03月02日15:2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保障,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就能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27日表示。(2月28日 新华网)

当前,我国面临最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归根到底都还是与土地制度有关联。毫不夸张的说,农民的土地问题不解决,其他几乎所有的经济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

农村土地,是农业基本生产要素,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不改变土地使用方向为准则,在保证农业用地使用方向不变的前提下,使农民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不至于被政府或在政府同意下的企业单位低价圈占土地和拆毁农家住房而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其最终目的是不让本来有限的耕地和建设用地改作他用。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此纷繁复杂的大背景下,抓住“土地”这个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广泛的生产要素,抓住“土地确权”这个最关键、最复杂、最积极的生产关系,就能够带动农村其他改革攻坚突破,实现纵深推进。

在我国,土地确权是当前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始,从六年前的8个村组到目前的近20万个村,从起初在几个县试点到今年的12个省区整省推进,近年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不断深入。以山西省为例,从2011年起,就先后在88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2014年又在全省788个村,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规范标准扩大试点。

从实践来看,土地确权能盘活农村当地经济发展,发展农场经济,规模化经营,促进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那么,农民到底能从中得到哪些具体的实惠呢?

物权保障的实惠。农村土地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农民的财产权也就明确了,也就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进行合理开发,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制度保障的实惠。农村土地一经确权,等于是给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办了“身份证”,从法律上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随意侵占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土地流转的实惠。农村土地一经确权,农民得到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证,就会愿意以转包、租赁、入股等形式把土地流转出去。并且通过土地流转,从其他外出务工或经商的同村农民那里转包或租赁了土地,使得收入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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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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