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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拆迁大佐”毁了拆迁大计

李玥

2015年02月28日15:3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决定予以立案受理。据了解,沈培平在任职普洱市主要领导期间,因大拆大建被当地老百姓戏称为“拆迁大佐”。(2015年2月27日 新华网)

腐败问题,是社会发展的毒瘤,被公众深恶痛绝。也正因此,在新常态下,强力推进反腐工作,特别是对易发腐败的征地拆迁等领域进行严查,则成为了整个社会的一致期待。此次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落马并即将受到法律审判,就是一个例证。从所谓“拆迁大佐”这个花名中,我们可以想见沈培平在当地推动拆迁工作时的诸多违法违纪问题,也可以感受到公众对暴力拆迁的控诉和抵制。但是,笔者认为,“拆迁大佐”的落马固然与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息息相关,但拆迁本身并没有罪。若是因“拆迁大佐”而否定整个社会的拆迁大计,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下社会,拆迁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发展拦路石。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讲,在某些城市繁华区域林立的城中村、老平房,其生活条件很是落后,有的房子甚至没有独立的卫生间,而且还面临着噪音、采光、治安等诸多问题。进一步讲,这些城中村占用了大面积的土地,可是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土地效能,消耗了发展潜力。由此断定,如果整个社会的拆迁工作停止了,那么个人与社会只能得到“双输”的结果,这无疑是不利的。所以,我们应当从未来发展的角度去看待当下社会的征地拆迁工作,而不是仅仅根据个人感性认识或者道听途说就盲目下结论。

当然,万事都有两面性。我们在看到征地拆迁对于盘活存量资源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在某些地方,“拆迁大佐”之类的现象也的确存在。但如果深挖根源,我们发现,群众并不反对征地拆迁,而是对补偿标准、配套措施等细节有不满和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问责与监督固然必不可少,但深层次的思考则更加重要。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将这些负面案例视为反面教材,以其为鉴,科学合理进行拆迁决策,切忌走入“雷区”。要逐步完善异议解决机制和纠错体系,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力度,从而实现与群众的有效沟通,避免走弯路、错路,进而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稳步向前。

总之,我们必须要理性看待征地拆迁,特别是要从长远和全局的角度审视。不能因为出现了一个“拆迁大佐”,就对整个社会的拆迁“因噎废食”。唯有政府科学决策,社会有效监督,各方充分沟通,才能够发挥出征地拆迁的正能量,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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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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