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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不让中介腐败吞噬改革红利

2015年02月17日08:47   来源:新民晚报

原标题:不让中介腐败吞噬改革红利

  潘洪其

  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诒川近日在海南省人代会上“开炮”,批评在各地政府简政放权的背后,一些中介机构实际主掌着前置审批大权。他举例说,一个建设项目从拿地到拿证,要经过24个中介机构的关卡、送审48个评估报告,要想加快审批就得塞“加班费”,原本还有章可循的政府审批,竟变成无章可循的中介寻租。

  李克强总理说过,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开门第一大事。去年国务院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00多项,截至去年底,国务院累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00多项。在国务院带动下,各级政府也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自身改革的重点。谁能想到,一些以简政放权名义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却被神不知鬼不觉转到中介机构手中,中介机构“横”在政府部门前面,做起了“前置审批”的生意,不交上一笔咨询费、评估费、检测费或“加班费”、“好处费”,企业根本就进不了政府的门。某些中介机构滥权、盘剥之害,比简政放权之前的有关政府部门犹有过之。

  那些“横”在政府部门前面的中介机构,从一开始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介组织,而是权力和市场、权力和社会勾连形成的“怪胎”。它们有的由机构改革中被撤销的政府部门变身而来,有的是专为承接被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而设立,有的与政府部门“暗通款曲”,成为政府部门指定的“特许中介”。

  这些中介机构事实上“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其中,不排除某些官员和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与中介机构合作,从中领取“提成”或回扣,严重的甚至涉嫌贪污受贿,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原则是,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要治理“红顶中介”腐败,首先该取消的审批事项须“一刀切”全部取消。其次,要给“红顶中介”全部摘帽,任何中介机构都不能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系。

  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向市场和社会释放的第一大红利。这一红利如果任由某些中介机构继续大肆截留、恶意吞噬,将严重损害简政放权的公信力和实际成效,给企业发展和政府自身改革带来巨大伤害。严惩“红顶中介”腐败,依法规范中介服务和竞争,才能堵死简政放权的“回头路”,巩固、扩大简政放权改革的红利,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层面,形成均衡良性、富有活力的改革和治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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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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