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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官员婚变要报告不是多管闲事

何勇

2015年02月12日14:49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官员婚变要报告不是多管闲事

为了监管干部在“八小时外”的表现,南京将对其建立“特别监督档案”。2月2日,南京市委公布了《关于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重能轻德”的若干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果婚变、子女配偶移居国外,必须在5天内向组织书面报告。

从私权角度说,官员是离婚,还是再婚,都属于官员“八小时外”的个人生活,属于私权范畴,过度干涉,则很容易侵犯官员的个人隐私。但是,官员又不同于普通民众,他们是手握行政权力的人,他们的婚变状况可能关乎到权力是否依法行使。要求官员向组织书面报告婚变信息,这并不是多管闲事,也不是对官员私权的粗暴侵犯,而是以防万一,也是对官员的一种保护。

离婚的官员虽然不一定都是包养情妇道德败坏的腐败官员,但从落马的腐败官员犯罪案例来看,确实有不少官员离婚、再婚是“小三扶正”闹剧引起的。还有一些官员离婚,实质上是假离婚,主要目的是为了转移、隐匿腐败所得财产,以逃避监管。从预防和查处腐败角度说,可以把官员婚变作为一种查案线索。

再者,从国外对官员婚变情况监管来看,根本不需要上级来逼迫,官员普遍会主动公开自己的婚变信息以及子女状况。比如德国前总理施罗德离过三次婚;法国前总统萨科齐离过两次婚,特别是与第二任妻子塞西莉亚离婚以及与歌手布吕尼结婚,都是由爱丽舍宫对外发布证实;就连长期在公众面前秀恩爱的俄罗斯总统普京都是主动对外宣布离婚……更不要说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嫁女儿珍纳,以及欧洲王室婚假都是主动对外公开。换言之,从国外对官员的监管来看,官员婚变信息都是主动对大众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南京只是要求向组织报告婚变信息,说明做得还不够。

当然,官员有必要报告或公开自己的婚变信息,并不等于婚变的所有信息都要报告或公开,涉及隐私信息部分应当保留。毕竟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也可能是夫妻中的一方有了第三者,还有可能是夫妻生活不和谐等,责任不见得全在官员身上。如果要求官员报告或公开离婚的直接原因、事由,这就让官员及其前任配偶的个人隐私暴露在组织或公众面前,侵犯了官员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隐私权。尤其是作为官员的前任配偶,如果不是官员,他们没有义务接受组织和公众的监督。

因此,从保障官员个人隐私权和强化对官员监督角度说,官员报告或公开婚变信息,应当仅限于婚变信息以及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部分,至于官员离婚的原因事由,不必让组织和外人知道,除非官员存在违反《婚姻法》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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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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