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
据媒体2日报道,西安市七、八名农民工戴着面具站在寒风中“等薪来”,面具白底红字,写着“含泪讨工钱”“无颜见父母”等。6日,被欠薪的54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自己的110万元工资。每逢年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就不绝于耳。为讨工钱,农民工也是挖空心思,频出“奇招”。(2月11日新华网)
农民工绞尽脑汁,频出奇招讨薪,甚至采用“下跪”、“喝药”、“堵路”、“跳楼”等极端方式进行维权,实属无奈、无助之举,但也不是屡屡能够奏效,大多数仍然难以讨回凭借辛苦劳动获得的工钱。社会在同情这不断上演的一幕幕让人无法直视的悲情剧之余,更需要反思,该如何努力,让民工同样有尊严地劳动,并获得合法的劳动报酬,让农民工不再采用“奇招”讨薪。
政府监管不能袖手旁观。农民工讨薪通过正规维权途径,却被人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才会无奈以这样的奇招“苦情计”,想以此获得社会重视,找回本属自己的酬劳和回报。要让农民工不再艰难讨薪,维权路不再坎坷,劳动监察、建设、工商等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各尽其责、各尽其能,积极受理民工讨薪事项。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对恶意欠薪者列入信用黑名单,加强检查督促,协调处理好民工讨薪难题,畅通维权渠道,增强对政府的信任,遭遇讨薪难时求助政府,不再走极端。
制度建设不能停滞不前。虽然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解决欠薪问题的制度规定程序复杂,申请申诉时间较长,成本较高,让很多农民工等不起、耗不起,因此望而却步。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制度,以健全制度督促职能部门转变角色,简化受理程序,堵塞制度设计漏洞,在执法过程中不折不扣执行好相关制度,降低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解决民工遭遇讨薪难题,充分发挥好制度化的保障作用。
法律手段不能当成摆设。在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农民工讨薪难,或遭遇恶意欠薪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农民工出于教育水平限制,不知法懂法,不会用法。一方面,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农民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遭遇讨薪难的农民工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另一方面,加大惩处力度,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不断提高维权质量,充分有效地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唯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多方发力,尽最大可能帮助农民工讨回工钱,才能让农民工不再出“奇招”,唱“独角戏”,让农民工的合法权利不再“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