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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附加费不应是一笔糊涂账

罗瑞明

2015年02月10日14: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不完全统计,在目前我国主要收费项目中,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收费项目就有30多种。这些收费到底有多少,至今没有权威数据。据新华社报道,如果按全国平均每度4分钱的电费附加收费计算,2013年,电价里一年“加收”的费用就高达2100多亿元,即使仅计算居民生活用电量,这笔收费也达270多亿元。(2月7日《西安晚报》)

电价附加费仅收居民生活用电就达270多亿元,每年累计收取数额非常巨大,可是电价发票上只显示有单价、用电量和电费三个内容,没有单价的明细。附加费藏在电费之中,到底被收了多少,都用于何方?让人一头雾水。

从理论上来说附加费并非是乱收费,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按说无须遮遮盖盖,单列出来就是了。不单列是为减少麻烦吗?未必!电费单实行的是电脑自动排印,谈不上麻烦。不单列很容易混淆电费和附加费的区别,很多人只知道缴了电费一种,由此,很有可能成多加费,“各地电价里的‘附加费’标准差别很大,相差可以近一倍。少的2分多,多的5分多。”,在国家电监会2009年至2012年发布的供电监管报告中,几乎每年都有供电企业借“附加费”自定收费标准,这些“附加费”都是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的。相对来说提高电价较难,要经过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论证,而提高增加附加费却不用听证会,很容易成搭车收费。

电费附加费原本是用于城市建设,由政府统一安排,与供电企业无关,但为了调动供电企业收费的积极性,一些地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返回,通过补贴或结算差价的方式,直接变为电网企业的经营收入。附加费收得多,供电企业获得的利就多,难免转化为企业内部的高收入、高福利。类似“让下属公司花费3761.8万元购买185辆豪车,配备给全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且标准逐年提高”,“单位不是没钱发,而是愁找不到名目”的例子不少,这些与附加费不无关联。

附加费与电费捆绑在一起,即使是多加滥加也没法抵制,不交附加费就是不缴电费,要么收取滞纳金,要么被停电,到头来吃亏的还是用户。将附加费藏于电费之中,等于进入了保险柜,即使是用途不当也安然无损。

电费附加费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在现今市场经济年代,还继续延用带来不少弊端。尤其是附加费用不公开极易产生不当支出,对于收取附加费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清,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没有存在的必要,直接下文清除;二是要“理”,对于确实要保留的,必须进行公开公示;三是附加费应与电费彻底分开,不能成为供电企业的“小钱柜”;总之,其的来龙去脉应有清晰的路线,能使公众看得懂,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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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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