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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腐”重灾区岂能让纪委孤军奋战?

薛建成

2015年02月10日14:1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公布的部分省份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广西、浙江、河北等地均不同程度出现了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的问题。房地产领域成为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以权谋房、超标占房等现象十分普遍。(2月9日 新华网)

从惩治腐败的宏观层面来看,中央反腐肃贪的力度在不断加码,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惩治贪污腐化真正实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面对反腐取得的斐然成绩,社会上不时冒出“反腐过头”论、“反腐自黑”论、“反腐无用”论等错误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这无疑是对种种反腐谬论的响亮回应。

从“房腐”这一细小领域来看,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批批房地产领域的蛀虫被揪出,领受党纪国法的严惩,而“房叔”、“房婶”们也不断刷新着房地产领域贪腐的记录,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势头。毫不夸张地说,在一些地方,“房腐”问题正呈现着“燎原”之势。

面对如此严重的“房腐”问题,无论从中纪委还是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都在与“房腐”们进行着智力、心力与耐力的较量。根据中纪委公布的消息,2013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腐败,占比超过90%。各地在2014年度房地产领域反腐中也是可谓“收获颇丰”:8月至12月,浙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案件118件;黑龙江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秩序混乱”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共查处违规问题171件,罚款1891.8万元;河北省将领导干部及亲友插手房地产领域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已立案142件,给予86人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25人……

不难看出,整治“房腐”已经拉开序幕并初见成效,在整治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上,基本上是纪检监察机关一枝独秀,同时也存在因有效信息不足而难以施展拳脚,可见整治“房腐”尚须形成合力。

因此,要想取得房地产领域反腐大捷,还须多措并举,各部门齐上阵合力惩治“房腐”。当务之急,便是理顺厘清房地产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而找出腐败隐患点实施重点监管,房地产主管部门、审计、财政等部门应从专业角度加强监管,使得从立项审批到投入建设,再到监理、验收等诸多环节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每一个可能产生权力寻租细小环节都有监督,让“房腐”官员们的腐败之手无处可伸。针对一些官员拥有多处隐匿房产及投资项目,“房腐”官员发现难的问题,纪检监察、公安、房管、银行等部门应积极参与建设一个信息可共享、动态常更新的核查系统,防止官员的核心数据信息碎片化,彻底打破“数据孤岛”从而形成“组织面前无秘密”的强大震慑力。另外,宣传、组织人事、党校等机构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教育,通过正反案例教育不断提升官员的职业素养,同时也要加强干部子女亲属的教育监督力度,从而堵上贪腐“家属团”的漏洞;所有党政机关应不断严格住房管理制度、个人财产报告、核查、公示等制度的执行,将官员“晒”在监督的阳光下,形成时时有监督、处处受监督、人人能监督的监督体系。

通过强化教育,起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形成“不愿腐”的思想认知;通过贪腐案件查办,惩治一批“房腐”官员,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通过健全监督体系,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从而形成官员“不能腐”的社会氛围。唯有通过多方协作、齐心协力,定向发力、久久为功,才能不断将“房腐”官员驱逐出房地产这块以权寻租“肥田”,让伸向房地产领域的“贪腐之手”主动收回去,方能还房地产市场以风清气正,有效推动房地产领域向着健康的方向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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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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