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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婚育证明手续是以民为本

罗瑞明

2015年02月06日14:2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明确了婚育证明出具主体应该为本市工作单位。而户籍地有责任出具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需要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按照了解情况予以支持。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2月5日人民网)

之前,外来人员办理婚育证非常的不易,诸如:“跑了几十趟办不下来准生证”;“盖章签字40多个”时间“长达三年无果”;类似的事例时有报道。北京是外来人员大量输入之地,实行“办婚育证明不用再回原籍”的政策方便为民,带了个好头。

外来人员流动性大,今天在这,明天在那,且各自的情况又有不同,有的是夫妻双方同住在一地,有的是夫妻各在一地,要开婚育证明非常的不易,既要有原籍地的证明,又要有夫妻双方的证明。尤其是办理证明要过多道关,先得到居委会,又得到派出所,还得到计生部门等等,程序非常的繁琐,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一本小小的婚育证给外来人员带来不少的负担。

办婚育证难,难免会有抵触情绪,反正不违法,没有证也照样生,如此就难以维系计生正常秩序;而有些人为证而证走捷径,通过不正当的手法获得证,有的甚至到街头巷尾买假证。叫个人去办相关的证明,为证而证,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诚然,婚育证明必不可少,没有相关的证明很难判断婚育是否合法,但是婚育证明并非就是越复杂越保险,即便是盖上几十个章,个人出面也未必能真,而最可靠的方法就是由当地计生部门出面请相关部门进行协查,单位对单位进行了解,公事公办,既可以保证证明的真实,也可以给个人省去众多的麻烦。

从个人办到单位发公函,工作量增加不了少,有的一个人也许要发多个公函进行论证,但是比起个人东奔西跑要省事的多,尤其是“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更显得人性化,不因为无反馈而被耽误。

提高办事效率减化程序是政府的要义之一,对办婚育证明相关手续进行减化,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由此,不仅为个人节省了大量的办证成本,而且也加快了办事节奏,“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办”称得上是对民意的一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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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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