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不“突击提拔”却坏了“规矩”

原立波

2015年02月05日15:1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每到年底,笔者在系统内工作的朋友聚在一起总会聊一下官场上的风吹草动和世事浮沉。但今年又到年底的时候,关于各种传闻的风又吹起来了,但有的地方“草”却一直没动,反而听到一些奇怪的说法,比如有的地方“一把手”感觉自己要“走人”了, 说不能搞“突击提拔”,免得被人生非,这种论调着实可笑。

干部任用条例中明确写着干部选拔任用要基于“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而不是因一人之念、一己之私。且不说到了年底要面临一批到龄干部的退休、一批年轻干部的成熟,就是在平时班子也要适时调整调动,形成“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生动局面。

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加了动议的环节,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程序,组织人事部门在这方面责无旁贷。而在没有调离原岗位之前,“一把手”就要树立站好最后“一班岗”的观念,手中的权力就还没有“过期”,这个时候更要牢固树立起党委把关的核心意识,敢于担当,把符合习近平总书记“20字”标准的好干部选用起来,即使真正调离,身后自然也会留下美名。

“一把手”担心被人非议“突击提拔”,在笔者看来是底气不足的表现,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确明确规定:“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但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履行程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怎么能当成不调整干部的借口呢?反过来,如果这个干部真的调整“走人”了,传言成真了,也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的保密工作没有做好,相关部门要反思。

干部选拔任用的“规矩”不能破,这种“规矩”是建立在为党和国家的事业优选人才、选优人才的基础上,是建立在尊重民主、尊重民意的前提下,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意念而改变,否则就是严重违背了党的组织程序。不“突击提拔”是应该的,但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和制度的框架内,党委选干部,不能谨小慎微、怕担责任,更不能拖泥带水、不屑作为,只要是为党和国家建设选拔那些经得起考验的干部,不论何时都应该鼓励。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相关专题
· 原立波文集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