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时强调,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是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作风建设正处在一个新起点上,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就要推动保持“不敢”的态势,健全“不能”的机制,强化“不想”的自觉,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本报从今日起推出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系列评论,敬请关注。
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万多起,处理党员干部10万多人,查处“走读干部”6000多名……十八大以来,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到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立行立改到专项清理整顿,作风建设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突破口,蹄疾步稳、踏石留印,取得显著成效,一些过去司空见惯的歪风邪气得到有力遏制,党员干部不敢以身试法、违规违纪的态势初步形成。
然而,在正风肃纪的利剑高悬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以为然,目无规矩、顶风违纪。一些“四风”问题穿上了“隐身衣”,玩起了“变形计”;一些问题或是整而不改,流于形式,或是边整边犯,死灰复燃;乱作为的少了,慢作为、不作为却开始露头,“门好进、脸好看”了,却会碰上“软钉子”,事还是难办。而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当“太平官”、做老好人,在作风问题上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何必当真”的心态和“得过且过”的想法。这些现象都表明,“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树倒根存”,推进作风建设一刻也松懈不得!
“救已败之事者,如驭临崖之马,休轻策一鞭;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当前,作风建设仍处在一个节骨眼上,如果任由不良作风沉渣泛起、故态复萌,必然会功亏一篑、前功尽弃。“不敢”既是治标之策、也是治本之先,若“不敢”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实现“不能”、“不想”的基础和条件就会丧失殆尽,更谈不上为其争取时间、赢得主动。只有坚持把“不敢”的弦绷紧,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让顶风违纪者受到严惩,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才能标本兼治,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压倒性胜利。
“严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保持“不敢”的态势,必须连出重拳、频繁亮剑,加大查处力度,始终形成威慑。对于“四风”问题,要高度警觉、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不管发生在哪些地方,只要以身试法,都要毫不留情、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不搞法不责众。对隐形变种问题,要有效应对、跟进措施、及时解决,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抓住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力,以“谁敢顶风违纪,谁就要付出代价”的态势,使党员干部“见不善如探汤”,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一些顶风违纪者,不怕内部处理,就怕公开见报。去年以来,从中央开始,很多地方对顶风违纪者点名曝光。一次次不留情面的通报,就是一声声警钟长鸣,不仅让顶风违纪者名声扫地,更打消了部分人的侥幸心理,使党员干部受教育、明规矩、知敬畏,增强和扩大了震慑效应。保持“不敢”的态势,就要开启全天候探照灯,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对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作为反面教材,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不搞遮遮掩掩那一套。发现处理一批、公开曝光一批,让党员干部和群众都看到纪律规定是通了电的“高压线”,前车之覆,就是后车之鉴。
各级党组织担负着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负有第一责任。安全生产出问题要问责,作风方面出问题同样必须问责。近期,因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连带追责的领导干部不时曝光,这发出了明确信号:如果不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就逃不过“挨板子”甚至“摘帽子”的处罚。推动保持“不敢”的态势,要强化作风整改的追责问责,对出现“半拉子工程”、“烂尾工程”,“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责问责要动真碰硬。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出现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诫勉谈话、严格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该调整的坚决调整,倒逼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渎职、不敢失责,始终把改进作风、正风肃纪紧紧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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