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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两年一轮换”筑牢防范司法腐败笼子

贾亮

2015年02月03日14: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两年一轮换”筑牢防范司法腐败笼子

被深圳人称之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巡回法庭1月28日在深圳挂牌,即将在2月2日起正式受理案件。公布的材料已经明确显示,巡回法庭的法官都是最高法院派出,具有超脱性,并且,法官每两年就轮换一次。

早在巡回法庭建立前,就曾有学者提议巡回法庭不应设常驻机构,否则容易出现巡回法庭与地方的利益勾连,从而造成不公正审判。笔者认为,这种担心略显多余。这首先是因为巡回法庭的人财物管理都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体制机制上尽可能避免与地方法院产生利益勾连的可能性。

同时,公开资料显示,无论是学历、业务能力还是工作经验,巡回法庭的人员都是当之无愧的精英。选拔这样一批人担任巡回法庭的法官,体现了高法的重视,也回应了社会的关切。

但巡回法庭的法官底子再好,也得把制度的笼子筑牢。“所有主审法官在以往的审判中都没有违法违纪或道德瑕疵记录”并不必然意味着他们担任巡回法庭的法官后不会出问题。如果长时间在某一巡回法庭当法官,难免会认识地方上形形色色的人,地方领导有可能打招呼,老板“朋友”可能会请托。社会上对于巡回法庭的高信任度,可能会因某个法官的问题而大打折扣。法官两年一轮换无疑提前断绝了一些人的非分之想,为法官公开公正地审判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巡回法庭的法官管理制度与中央巡视组长的管理使用有异曲同工之妙。巡视组组长长期任用,容易被地方“公关”而自身出现腐败问题,在巡视中发现问题线索后出现夸大或掩盖、应当报告不报告、应当移交不移交等情况。针对巡视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中央进行巡视制度创新,巡视组组长不是“铁帽子”,一次一授权。“巡视组组长将不再是职务,而成为一项任务,巡视组成员的责任意识将会提高。”几轮巡视下来,透过巡视成果,这一机制的成效已经显现。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还将加强对巡回法庭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对巡回法庭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监督;巡回法庭也设专职廉政监察员,作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有了这么多防范机制,再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利益关系”就不可能成为法治正义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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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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