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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正常福利就该晒在阳光下

邵宇芳

2015年02月03日17: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报道,陕西省总工会近日正式出台基层工会经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具体标准,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会员生日慰问品费用不超过200元。(2月2日 人民网)

近两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的推行,职工的福利到底发不发、发多少的问题,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频频引发公众热议。陕西省总工会近日出台的“福利标准”,直接将过去充满“神秘色彩”的福利待遇晒在了阳光下,以具体可行的标准保证了职工的正常福利,值得参考和借鉴。

过去,公职人员福利发放的“异化”现象日趋严重,“福利”二字背后往往伴随着腐败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的这两年,不少机关事业单位为了“安全”起见,干脆就取消了一切职工福利,这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大讨论”,使得职工福利问题频频陷入发也不对、不发也不对的漩涡之中,难以自拔。

说实话,作为普通职工,逢年过节能获得的福利无外乎几桶油、几袋米,待遇好点的单位可能还有一定数额的购物卡,这点东西与“腐败”实在沾不上边。但是也要看到,个别单位正是借着“过节发福利”的名义,巧立名目,私设“金库”,让福利涵盖的内容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发放范围,更与“腐败”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怎样既能保证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又能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呢?

我认为,只有将福利晒在阳光下,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地区实际情况的发放标准,才能保证职工的正常福利。有了正常福利的具体标准,各单位只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就绝不会出现“福利腐败”,而有了具体标准后,对于纪检机关来说,也更容易界定何为正常福利,何为不合理福利,便于监督和处理。比如此次陕西总工会出台的福利标准,每人每年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在当前的物价条件下并不算高,很容易获得群众的理解,同时也能让辛苦工作的职工在过年过节时感受到工会的温暖,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值得推广。

不过,有了明确的标准还不够,唯有严格的按标准执行,才能避免职工福利再次沦为个别人腐败的“挡箭牌”。纪检监察部门此时需要担负更多责任,要以最严格的监督保证职工福利的发放符合标准。对于顶风作案者决不能姑息,对于违规发放福利甚至涉嫌腐败的,要坚决予以处分。总而言之,职工正常福利不该被“一刀切”,尽早去掉福利待遇的“神秘面纱”,将具体标准晒在阳光下,才能保证职工福利“发的放心,收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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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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