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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人情腐败”,功夫在“八小时外”

冯进万

2015年01月30日15: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打“擦边球”,利用“八小时外”的节庆及婚丧嫁娶活动收受礼金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人情腐败”扭曲正常的人情往来,污染清正的社会风气,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必须坚决遏制。

“人情腐败”与其他形式的腐败相比,具有更明显的隐蔽性、寄生性、家族性和时令性特点,通常在“八小时外”发生。然而,目前对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隐蔽领域缺乏有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情腐败”屡禁不止。因此,遏制“人情腐败”,应在“八小时外”下功夫,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扎牢思想“根子”。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人情腐败”,根源是没有扭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思想是行动的向导,遏制“人情腐败”首先应进行思想纠偏,扎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子”,警示他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手握权力就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应持续开展权力观系列廉政教育,包括为各级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电教片、组织党政一把手参观看守所、旁听案件庭审等,让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从而自觉地把权力当做为党尽责、为民分忧的工具和手段。

织密权力“笼子”。制度是权力的“防腐剂”和“紧箍咒”。应把管理监督的重心向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转移,以人情社交为焦点,以完善制度为手段,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八小时外”管理监督网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党员干部的人情社交活动,出台更细致的管理规定,如“限桌令”、“禁收令”等。建立“八小时外”活动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情况。建立家庭“廉内助”制度,组织党员干部的配偶签署“家庭助廉承诺书”,主动承担起在人情社交活动中的监督职责。实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进社区,建立党员干部个人社区表现档案,专门登记他们在人情社交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坚持不断细化、完善制度,让“人情腐败”无空可钻。

重打违规“板子”。“人情腐败”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是党纪党规明令禁止的。一些党员干部却心存侥幸、破坏规矩,以“人情礼节”之名,大行“贪污腐败”之实,说明他们的“人情收益”大于违纪成本。因此,遏制“人情腐败”就应提高违纪成本,重打违规“板子”。各级党组织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严抓“八小时外”,大力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人情腐败”行为,不但要对“收礼者”当头棒喝,依法处理,而且要抓住违纪线索,将相关“送礼者”及其与“受礼者”的利益关系一查到底,一同处理,铲除两者之间的“利益网”。扩大惩处范围,除对本人严肃查处外,对其所在单位的相关领导,连带追究责任,强化上级监督,形成高压态势,让权力不敢再沾手人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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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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