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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法收入尽孝才是父母最想要的

林伟

2015年01月29日16: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了改善父母的居住条件,他利用职务便利,将一套无主空置公房登记在父亲名下参与拆迁安置。锒铛入狱后,他才觉醒——这种“孝心”,绝不是父母想要的。原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发改委主任科员兼山城区沉陷治理办公室主任李双喜忏悔道:痛定思痛,人生没有回头路,我一定踏踏实实接受改造,将以后的路走好,老老实实做人,用心做一个大写的“人”。(2015年1月27日《检察日报》)

记得曾有网友称,“贪官一忏悔,百姓就发笑。”其实,有的时候也确实笑不出来。面对李双喜的“现身说法”,笔者就有一种笑不出来的感觉。正所谓“大千世界,爱有多端。”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传统美德。许多党员干部职务升高了,物质条件变好了,便尽力改善父母的生活条件,让其吃好、穿好、住好、玩好,以表孝心,这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却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前提——孝敬父母的钱物要来得正当合法,让父母受之坦然、舒心。否则,必然徒增父母的忧心,让父母无法消受。这一点,在李双喜身上得到了充分验证。正如李双喜在忏悔中所说的,我所谓的“孝心”,现在想来,是多么的可笑、可悲、可恨。80岁的老父亲希望我尽的孝道,一定是安安稳稳地待在他的身边,陪伴着他,而不是看到儿子被关进监狱;已经成为“植物人”、卧床两年多的母亲,虽然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事,但她一定不愿意看见儿子为了他们犯下如此大错。

其实,这也正是笔者“笑不出来”的原由所在。李双喜身为人子、人夫、人父,承担着许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失去自由之身,怎么能来尽这份责任和孝心呢?特别是身为父母,有几个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做好事、当好人、走好路。儿子成人了、做官了,做父母的虽不能都像岳飞的母亲一样刺字明志,但谆谆教诲同样是“字字血、声声泪”,饱含了父母多少的希冀和忧虑。作为子女应当用心体会父母的苦心,铭刻在心,时时警醒,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这才是对父母最大的孝顺。

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党员干部认识不到这一点,“孝心观”严重错位,直到失去自由之时才恍然醒悟。如: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原副书记肖作义被查出受贿100多万元,他在谈到受贿原因时说,“我3岁丧父,母亲守寡将我抚养成人,我很想给母亲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在非常后悔……” 湖南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流着眼泪说,在被关押受审期间,他最思念的是自己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正是在他“出事”后因心急如焚而离开人世的。

由此观之,李双喜等人案发后都感到非常后悔,这对他们本人而言,已经来不及了,而对他人来说,倒不失为一种难得的“清醒剂”,一支宝贵的“预防针”。当贪官是最大的不孝,只有清正廉洁,用合法收入尽孝,对党和人民始终忠心耿耿、鞠躬尽瘁,才能让父母在世时备受敬仰,死后含笑九泉,这是孝心的最高境界,是父母们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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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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