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伟
“早上下着下雨,路过岳塘区建设南路与霞光路口,看见一辆救护车在路口,湘潭市一医院医生在救人,另一位女交警帮忙一手举着吊瓶,一手指挥交通!感谢有他们守护着我们!”1月27日,网友“洋葱之手”发出这样一条微博。(据人民网,1月28日)
交警一边为伤者举着吊瓶,一边指挥疏散着交通,面对此情此景,如果说不被感动,那是假话。前段时间曾有交警为过路老人挑担而走红网络,又有交警在寒冷的冬季脱下自己的棉衣为受伤者取暖,更是让人们对交警的形象加分。交警的这些充满正能量的行为,值得肯定,但对于这些举手之劳的小事,有必要点赞得如此热烈么?一时间,诸多媒体,诸多网络,诸多微博,竞相转载,赞得不亦乐乎。
其实,这也正如本案中交警娄某所言“这只是我在工作中应该做的事情,没想到还有那么多人关注。”而且对人们称她是“最美交警”也感到很意外。
平心而论,向身处困境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是每一个有良知的公民的正义之举。作为交警,身处为人民服务的岗位,面对发生在身边的交通事故,如果袖手旁观,肯定会遭到人们的口诛笔伐,而伸出援助之手,是其职责所在,更是伤者的殷切期盼。然而对于交警举吊瓶这样的小事却要大力点赞、热议一番,是否会有小题大做的嫌疑?这样做,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他交警在平时工作中,并没有像这几位交警那样尽职尽责?
试想,如果我们每一位交警,都能像上述案例中三位交警那样,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多伸出援助之手,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相信,为伤者举吊瓶之类的小事,也不会被人们极力点赞。因为,当人们对这样的好人好事司空见惯了之后,自然就觉得没有什么新奇可言。因为没有了新的看点,媒体和舆论也不会死盯着不放。
又试想,如果我们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像本案中女交警那样,恪尽职守、乐于助人,多关心、帮助身边的群众,多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那何来的干群关系脱节之说?又何来的一些群众有“仇官”的心理?
其实,对于交警为伤者举吊瓶的事件,不是不可以点赞,对于任何一个充满正能量的行为,我们大可以点上一个赞,但点赞也应该有个度,凡事过犹不及,应该“点到为止”。
真心希望,所有公职人员都能让服务回归本位,让权力回归正轨,相信到那时,人们对交警为伤者举吊瓶之类的事件都能、也都会“点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