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怡如
今天下午,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其中,5起涉及淘宝。与此同时,淘宝官微转发了一条标题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长微博,质疑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抽样检查结果。(人民网1月27日)
“打假”,既维持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又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理应受到合法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双重拥护。但这次工商总局的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却遭到淘宝网运营小二和一些网民的质疑,公信力的缺失是其主要原因。
正如工商总局所说,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其法定职责,其理应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公平公正的维护市场秩序。然而这么多年以来,工商总局履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远远落后于网络经营平台的迅猛发展。既往对网络假货打击的不力给老百姓留下了不作为的印象,今日违背抽检规则的检查结果也让老百姓认为针对性太强、为淘宝叫屈,该管不管,管就乱管,极大的伤害了工商总局的公信力。
淘宝有假货没?毫无疑问有。每一个在淘宝有大量购物经验的人大都有在淘宝买到假货的经验。但假货之外,还有大量的海外正品,各色的外贸品、代购品。对于这些商品的界定与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没有出台,工商总局也从来没有给个合法合理的说法。从淘宝抽检的过程中,到底所谓的假货有多少是属于这些范畴,抽检样品是否具有广泛代表性,都是未知的谜。正是因为查了也交代不清,所以老百姓对工商总局的作为也不认账。
作为旁观者来看,工商总局的抽检方法确实有待商榷,自营商品与交易平台在监管力度上、打假难度上都不尽相同,在工商总局的抽检中却站在了同一平台,实属不公平。淘宝长微博的声讨,也的确指明了工商总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但淘宝也不应当因为监管之难就认为自己无责,无论在实体店里,还是在网络经营中,假货都应当被严厉打击,交易平台都应当肩负起保障自己平台出售商品为正品的义务与责任
红盾网剑行动的初衷是好的,工商总局积极作为的态度也值得肯定。为避免类似的干了活还“很受伤”,唯有加快立法进度,不断完善网络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让网络经营商品有一个法定的标准,让相关的监管责任能够依法找到责任方。作为工商总局来说,也要把这样的监管行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只要真正震慑了网络交易中的假货销售者,真正改善网络假货泛滥情况,公众的质疑声自然会消失,执法的公信力也自然会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