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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下调社保费越快越好

罗瑞明

2015年01月27日17: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3日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社会保险保障项目较全,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综合这五个险种的主要情况来看,目前我们国家各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超过了40%,用人单位占大头是30%,总体的确偏高,将适时下调。(1月25日中国广播网)

适时下调社保费,不论其“适时”从何始,最起码不能涨,而事实是,一些地方不降反而升,如: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上涨社保费与“适时下调”显然不相称。

“中国社会保险费率全球第一”未必准确,但“超过了40%”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么高的费用,对于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是不小的负担,如果单位效益不好,经营难以维系,拿什么来帮员工缴纳?而对个人来说工低偏低或者无正常收入,又怎么缴得起,社会保险是一种公共福利,缴交门槛过高,其含金量就被打折。

社会保险费过高得先分析其高的原因,按照以往的计算方式是以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随基数增长而增长,看起来并无不妥。但是保险费增长的比例是如何算出来的,“总费率超过了40%”这一计算公式是否科学;再则,统计数据是否对路,上一年的工资基数抽查了哪些人,有无被增长?如果是为了政绩故意拔高,此种统计数字就很难反映现实。而如果是为了弥补社保资金缺口从数字上做文章,必然就会高。尤其是社保费不封顶,而工资水平又是年年增长,社保必然处于涨势,“适时下调社保费”何时才能兑现?

真正要做到降低社保费,作为主管部门应该重新制定出收缴的比例,原来过高就得适当的下降,再则,对统计数字要严格审核,不能失真,对高、中、低收入人群要不能按同一比例抽查,应有所侧重,毕竟高收入人员所占比例较少。

值得一提的是,既然已经认识到社保费过高,就应该拿出行动进行降低,何时起降,降到什么程度,不能没有时间表。当务之急应该是对已经涨价的地方进行叫停,不能一边说降,一边又默认涨,如此才能给公众以信心,看到“适时下调”的成效。

社保钱是“养老钱”“治病钱”“保障钱”,关系到民生之大事,“主管部门不能等,更不能拖,应尽快的落实,越快越好。特别是在当前社保费用过高的前提下,更不能加码,从现今做起,有步骤的实施“适时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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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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