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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的教育手段何时休?

天泽

2015年01月27日15: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宿松县凉亭中学高二(2)班有55名学生,1月20日,班里25名学生接到班主任吴某通知,要求他们春季入学时,交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违纪保证金”。该做法被质疑“乱收费”,吴某则称这么做是因为学生太难管理。对此,宿松县凉亭中学校长贺金东表示,这是违背教育原则的,“以罚代管”的行为不合理。(1月26日 新华网)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管理学生本无可厚非,但最近出现的“以罚代管”的教育手段实在荒谬至极。因为“学生太难管”,就收取学生家长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违纪保证金”,是重蹈了“以罚代管”的覆辙。对此,笔者想问,此种违背教育初衷的教育手段何时休?

“以罚代管”的教育效果适得其反。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其身心发育还不成熟,用罚款的手段试图避免学生犯错不仅起不到管理学生的作用,还有可能造成学生的心理压力,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以罚代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规定,学校的罚款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收取学生“违纪保证金”的教师吴某不仅无视法律规定,还在未获得学校领导首肯的情况下擅自行动,此种试图逾越法纪的行为不只违背了教育原则。

“以罚代管”凸显教育无能。曲阜师范大学唐爱民教授说,“罚款是最偷懒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无效的方式,也是教育无能的一种方式。”的确如此,“以罚代管”的教育手段未免太过简单粗暴,众多学生违纪,也是班主任管理上的失职,所谓“学生难管”更是教育懒政的托辞。

教育是一门艺术,需要讲求方式、顾及效果。“以罚代管”不仅无法让学生树立良好的人格,也无法让管理者更具有素养。关于“以罚代管”,教育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促使学校的管理回归教育正轨。同时,作为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性心理需求,以人性化的激励措施激发学生内心真正的自主学习和自律意识。

“教师当然须教,而尤宜致力于导”。教师是祖国“花园”里辛勤的“园丁”,只有引导“花朵”面朝“阳光”,未来才会更有希望。莫让“以罚代管”的粗暴手段摧残了欣欣向荣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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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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