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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评论员: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

2015年01月20日16:4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刚刚闭幕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省的领导等方面,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作出了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今后一个时期,《意见》无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指导性文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这在我们党的事业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依法治国方略付诸于各省的具体实践,就是依法治省。或者说,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组成部分。我省改革开放在全国先行一步,法治建设同样如此。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就制定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并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以法律手段保障经济特区建设和对外开放。在推进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在市场经济、营商环境等领域大胆探索,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广东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是广东改革开放的有力保障,只有充分重视法治并切实抓好法治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向前发展。

当前,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各种挑战和风险增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也更为紧迫。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我们的地方性法规还不够健全,立法质量还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依然存在,执法司法不公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还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足。在经济领域,现代市场体系还不够健全,市场监管还不够到位,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仍然比较普遍,侵犯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之上,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的重大意义,认识到这既是现阶段广东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要求,认识到我们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牢牢扭住法治这个关键,通过结合实际的探索,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的理解和自信,使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广东落地生根,为广东发展注入新动力、赢得新优势。

2015年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开局之年。省委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今年推进依法治省的10项重点任务,分别是:一、加强地方人大立法能力建设;二、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三、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六、推进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七、提高司法活动透明度;八、深入推进普法教育;九、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与此同时,还应该从自身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出发,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要求,确定自己的工作任务。总之,要扎扎实实把依法治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迈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第一步。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为治理领域异常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对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勇于担当,厉行法治,扎实开创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我们相信,《意见》的出台,必将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也必将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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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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