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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钱交易的官商勾结有几多“真爱”?

天泽

2015年01月20日15: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受贿,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3年。作为邱春雷情妇的曹淑君,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刑10年半。然而,二人在各自庭审中,却均翻供否认贿赂之事,并称两人多年一直保持有情人关系,她们爱情始于有“共同话题”,和金钱毫无关系,也无金钱往来。(1月9日《新快报》)

自中央正风肃纪以来,一批“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值得注意的是,“凡贪多色”已成腐败定律,贪官背后总会揪出一个或多个情妇。近日,广州官员邱春雷因受贿罪被判刑,其情妇曹淑君更因行贿获刑十年半。面对铁证如山,曹淑君竟称二人是“真爱”。对此,笔者想问,“秀恩爱”怎成权钱交易的“遮羞布”?

按照事实论据,邱春雷和曹淑君的情人关系不能掩盖其权钱交易的本质。一方面,据二人庭前口供,可“足资认定”曹淑君向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多次贿送现金410万元。另一方面,曹淑君通过邱春雷的“打招呼”,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具有行贿动机。

此外,贪官和情妇之间怎会是“真爱”?所谓真爱,是建立在合法基础上的两个人同甘共苦。对于邱春雷和曹淑君来说,一是二人的情人关系不合法,行贿受贿不合法;二是二人的利益纠葛与爱情无关,属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无论是事实证据,还是情理推断,曹淑君都无法摘掉行贿的“帽子”。曹淑君之所以“秀恩爱”,无非是为了博取法官和民众的同情。然而,“感情牌”不是任何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打的,贪官背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妇不会获得谅解,更无法得到减刑。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清廉或腐败与否,再多的澄清都无法改变不争的事实。关于情妇行贿案,不仅给广大官员敲响了“警钟”,也给众多女性打了一针“清醒剂”。作为领导干部,切不可做违法违纪和违背常伦的事;作为女性同志,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就妄图走不法“捷径”。只有守住为人底线,腰杆才能直,说话才有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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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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