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出“四个着力”,彰显用制度管权力、反腐败、抓作风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思路,为进一步建章立制提出了重要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反腐败要靠教育、要靠法制,还是搞法制靠得住。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才能从根本上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铸牢滥用权力的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从首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出台,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工作全面启动,制度之“笼”越织越密。“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这不仅是中央纪委两年多来工作的深刻体会,也为今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大提振全党信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随着工作不断推进,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浮出水面。无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这些“高发区域”,还是“一把手”和基层领导干部的“重点人群”,一些贪腐案件涉及面之广、牵涉者之众,凸显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只有建起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反腐败工作更加持久、更加有效,才能赢得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的最终胜利。
“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论述,为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要求。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四个着力”既有放眼全局的顶层设计,也有切中时弊的具体部署,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必将为重构良好政治生态奠定更为坚实的制度基础。
让“四个着力”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与担当向腐败宣战。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到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从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到强化国际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从完善纪检监察自我监督机制到健全内控措施,从实现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到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这些新举措必将使制度的天罗地网更加严密,为步入深水区的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大动力,同时也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表明:从严管党治党绝不是空话,党同腐败水火不容的鲜明立场不会有丝毫动摇,反腐败高压态势也不会有任何放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较量,它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寄托着亿万人民的深切期待。反腐倡廉走向深入,必然是制度“笼子”不断扎紧的过程,反腐败斗争取得最终胜利,也必然要靠严密完备、高效运行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发挥作用。依靠制度的力量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让权力无法“任性”,行为更讲规矩,我们的党必将不断焕发勃勃生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前进的脚步,定会更加稳健、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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