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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四有”要求为县委书记“定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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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15:2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日上午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来源:1月13日 《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强调,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四有”要求为县委书记为官从政“定标尺”。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是县委书记为官从政的核心。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尚书》里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都是民本思想。县委书记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就必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牢记“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的教诲,回答好“入党为什么?当权干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答卷,坚决摒弃个人或小集团的“小算盘” 、“小九九”,多想群众的福祉、少想个人的“政绩”,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如习近平指出,对党忠诚,是县委书记的重要标准。作为党的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作为县委书记当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做焦裕禄那样受群众公认、干部效仿、党员敬佩的县委书记。

“心中有责”是县委书记为官从政的基础。一名县委书记,一任地方官员,干不干事、为谁干事、怎么干事,群众的眼睛最雪亮,感受最直接。县委书记要有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就必须“心中有责”, 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想出来的点子、举措、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目前,在有的地方“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现象仍然客观存在,这就导致有的县委书记刻意追求数字,随便扩大数字,以突出个人政绩,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心中无责”,心浮气躁、急于求成。为此,县委书记要做到“心中有责”,就有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保持一届接着一届干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心中有戒”是县委书记为官从政的保障。做人诚为本,政德廉为先。县委书记官不大,但权力不小,岗位非常重要。“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养成在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自觉抵御金钱和美色的诱惑,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正如习近平所说,县委书记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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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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