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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病人危在旦夕,没钱救命或身份不明怎么办?记者日前从宁夏银川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不让“抢救费”影响急救,解除医疗机构后顾之忧,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银川市将每年设立100万元应急救助基金,用以解决部分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无力缴费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
急救病人危在旦夕,没钱救命或身份不明怎么办?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身份不明或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这无疑是政府善政和责任体现的担当,更是彰显了人道主义精神。在某种程度上还能缓解医患关系,解开没钱就“见死不救”的死结,解除医院的一定后顾之忧。笔者以为,的确值得点赞。但无形之中也心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念想,银川市每年设立的100万元应急救助基金,这样的“曲高”那后续的监管流程、使用“门槛”的制定、截留现象的预防、是哪部分急需人员的界定能否跟上?会否因为监管之殇或流于形式而形成“和寡”?
不得不说,近年来或者一段时间以来,对于身份不明或无力付费的危重患者,有的医院拒绝医治、推诿,有的医院拖延救治,导致患者由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酿成严重后果不在少数。本来按伦理、道德、天职来说,救死扶伤是医生和医院本职,“见死不救”势必让医德蒙羞,损害公民公平求医的权力。但话又说回来,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要正常的运转,合理的收费也是正当权力所在,如今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出台,不失为“雪中送炭”,但也需要防范于未然,防止“雷声大雨点小”,落到实处时连尘埃都打不湿的尴尬事件。
首先,要保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落实到位制度。将基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充分保证资金来源。要防止基金被滥用乃至变成“唐僧肉”。因为这笔钱的出处在政府,如果像早之前多地发生的惠农资金、扶贫补助、低保补助被从中截留那样,导致救命钱“可望不可即”,如“镜中花、水中月”,那也就违背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初衷,失信于民。因此必须健全刚性约束力,用坚实的制度兜底。
其次,要严格审查这部分需要急救人的身份,预防“人情”往来和“暗箱”操作打“擦边球”,名不副实的现象发生。例如规定中是“三无”患者的急救,而实际操作中却用在了有能力支付或者“关系户”的身上;或假借需要救助之名,采取欺骗手段;或有钱以后宰急救病人,因为政府花钱了那我就多治;又或是有的急救病人个人信用度不高,应急急救完了,这个病是连续的,它还有后续的治疗,也有可能就赖在医院里了,就会滥用资源,这个钱可能就不能真正用到需要的人。等等如是,这势必需要加强问责机制和违规倒查机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在每一个环节上加好“紧箍咒”,防止走样、变形,保证把每一分钱都能及时的用到真正需要救助者的身上,让救命的钱真的是在救命。
最后,要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既“曲高”又“和寡”,真正惠民。愿管理者能从小处、细处着手,用强有力的规章制度,让患者感受救助基金的温暖,使医院能够放手去抢救身份不明或无支付能力的急重伤病患者,防止有人贫病交加时无处救助的悲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