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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没有适可而止

冯进万

2015年01月12日14: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人民日报微信公众账号刊登了《反腐过头了?!继续反腐当破除三个谬论》一文。文中指出并匡正了关于我国继续反腐的三个谬论,其中之一就是反腐“过头”论。

反腐“过头”论,不禁让人想到“凡事要做到适度,莫走极端、走偏锋,懂得适可而止”圆滑的处世哲学和“中庸”之道。若在为人处事上奉行“中庸”之道,做到既不过分,也无不及,不偏不倚,进退有度,这对于个人道德修养来讲,着实无可厚非。

但是,从党纪国法的层面上看,反腐“过头”论万万要不得!因为,腐败问题无论大小,无论“老虎”“苍蝇”,都时刻蛀蚀党的执政基础、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违背依法治国的要求,必须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决摒弃“有所保留”的“中庸”反腐理念。

当前,随着中央反腐“铁拳”在群众阵阵喝彩声中不断深入,大“老虎”、小“苍蝇”陆续暴露在群众眼前、倒在党纪国法面前,一些人却抛出反腐“过头”论,即认为十八大以来反腐搞得过猛,管得太多了,查的太严了,没有把握好一个“度”字。笔者认为,且不论持这种反腐“过头”论的人的出发点是什么、意欲何为,这种“中庸”理念相当于在思想上给腐败行为留了一道“后门”,试图阻挡继续反腐、深入反腐的脚步,危害巨大。

反腐既没有“适可而止”,也没有“设上限”。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如此看来,反腐“过头”论的思想若付诸反腐实践中,必会造成“破窗效应”和出现“漏网之鱼”,导致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能保持,反腐也不能继续顺利推进。因此,继续反腐,也要反“中庸”。

反对反腐“过头”论和反腐“中庸”理念,最有力、最直接的武器是坚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态度,并将其贯穿于“打虎拍蝇”的全过程。对腐败分子,无论位多高、权多大都一视同仁,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只有这样,才能让反腐“过头”论不攻自破,让“中庸”理念彻底退出反腐实践,为继续反腐的道路扫清思想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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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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