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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朱元璋“凡贪必杀”

曹燕英

2015年01月09日15: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当前,反贪惩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彰显了党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拥护。但一些过激言论开始悄无声息蔓延:认为查出一个枪毙一个才更能解决问题,才更解恨。乍一听,虽然觉得不妥,但也似乎有点道理,上至高官显贵,下至苍生黎民,无不是“经济人”,架上高压线、通上高压电,伸手必被捉、捉必严惩,让贪腐的成本远远大于以权谋私所获得的利益,那么这桩高风险、高代价的买卖自然没人去做,风清气正自然也就水到渠成。

近日读了笔名“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之《朱元璋》篇,历史告诉我们,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不仅与依法治国理念相悖,还可能真实现不了预想的效果。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由于元朝朝廷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其父母饿死,他认为自己的悲惨遭遇很大程度上是贪官污吏造成的,导致对整个官员群体信心缺失。于是他做皇帝后下决心打造一个官员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由此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银子以上者,立杀!还把贪官的皮剥下来,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挂于公座之旁示众,这就是“剥皮萱草”成语的由来。朱元璋反腐败工作的突出特点就是杀人如麻,其中影响最大的有四个典型案例:

一是胡惟庸结党营私案,被杀者超过一万人;二是空印案,将全国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的主印官员全部杀掉,其中还包括千古忠臣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三是郭桓案件,一共杀掉了三万余人。郭桓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此案中被杀的最后一个人正是此案的主审法官、杀掉无数官员的审刑吴庸;第四是蓝玉案。朱元璋对蓝玉的评价是:“蓝玉就是我的仲卿、药师啊(仲卿是汉大将军卫青,而药师就是唐时名将李靖)!”蓝玉被锦衣卫告发谋反,蓝玉本人被灭族,其他被杀各级官员共一万五千人。

朱元璋杀了很多人,应该说绝大部分是搞诛连而错杀、冤枉的,尤其是和他一起打天下的功臣宿将几乎一扫而空,甚至包括被小说描述为能掐会算的刘伯温。而宋濂是太子的老师,也差点被杀,由于善良的马皇后说情:“百姓尚且尊师,何况帝王家呢”才逃过一劫。因此朱元璋就有了“屠夫”、“杀人狂”的称号。

可以看出: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他制定了《大明律》,还编写成一本叫做《大诰》的书,详细记述了对犯人所使用的各种酷刑,如用铁刷子刮皮、抽肠、剐皮等,让人不寒而栗。但他的反腐败并不成功,原因之一就是他肃贪手法过于急躁,过分看重了刑法的力量,没有从制度方面进行完善,致使他的反腐败工作人亡政息。

由此可见,朱元璋反腐败可谓出重拳、剑剑封喉,妄想靠多杀人创造一个万古清平世界,但他的继承者们生长在深宫,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骄奢淫逸,不懂得体恤百姓,尤其是中后期明朝的许多皇帝荒淫无耻,官吏贪污腐化,在这方面不比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逊色。朱元璋不是靠完善的制度反腐,因而成就不了朱明王朝的千秋伟业,更解决不了古今中外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

党不容许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予以严惩是对人民群众期待的回应,但不是凡贪必杀就能解决问题的。因而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写入了十八大报告,“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写入了十八大新党章,防治腐败,预防是前提,严惩是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凡贪必杀观点源于人民群众对贪官污吏的极度憎恨,从人情上可以理解,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仅需要凡贪必严惩,也需要廉政文化入脑入心和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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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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